古代加官、兼職、代理官職名詞註解

古代加官、兼職、代理官職名詞註解

加官:

加官為在原有的官職之外,兼任其他官職。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記載: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都是加官,被加官者有列侯、將軍、列卿、諸種大夫、郎將、都尉、尚書、太醫令、太官令、甚至郎官中最低的郎中,而且沒有員額限制,多達數十人。加侍中、中常侍者,得以出入宮廷,侍從皇帝左右,起初分別掌管御物雜務,後來漸漸參與朝政。加左右曹者,掌管在殿中接受尚書奏事。加諸吏者,職掌檢舉彈劾不法官吏。被加散騎者,得以在皇帝出行時騎從左右,侍衛天子。

給事中:

也是加官,被加者有諸種大夫、博士、議郎。加此官後,得以出入宮禁,侍從左右,以備皇帝隨時顧問應對。此類為諫官,其地位相當於中常侍。宦官中黃門侍郎中有加給事黃門者,得以給事禁中黃闥[宮中小門]之內,親近並宿衛皇帝,其地位僅次於郎將與諸種大夫。這些都是秦朝的制度,西漢承襲之。魏晉之後,才逐漸成為正員。

“給事”的含義,就是在皇宮禁止一般人出入的地方供職、服務。也是給事中這一官職的簡稱。

領:領,是兼職,主管的意思。如桑弘羊為治粟都尉,領大司農;東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霍光以大將軍領尚書事;劉向為光祿大夫,領校中五經秘書。

兼:職務較高的官職兼任較低職務職權。張安世車騎將軍、光祿勳,又遷右將軍、光祿勳;宣帝拜蕭望之為前將軍兼光祿勳;趙充國為後將軍兼水衡都尉。常惠為右將軍兼典屬國。

行:(兼攝)行官也是兼攝的官職制度,具有代理性質,有多種情形:

1.大官兼管小官職權的事務,諸如: 宗正劉德行京兆尹事;韓延壽為太常,行大行令事;少府樂成行大鴻臚事。漢宣帝臨終拜蕭望之為前將軍、光祿勳,太子少傅周堪為光祿大夫,共領尚書事。

2.小官代行大官職權的事務,諸如:張湯任御史大夫期間,丞相蔡有、莊青翟先後自殺,張湯以御史大夫官職行丞相事;韓安國為御史大夫五年,丞相田鼢死後,韓安國以御史大夫行丞相事。少府忠行廷尉事。

3.虛位官階兼任實權官階也稱為行,如:黃霸廷尉行丞相事;太子少傅臣任安行宗正事;

4.侯爵兼任其它官職,如:留侯張良行太子少傅事。

5.軍事官吏代行平級行政官吏職權,如:王尊守京輔都尉,行京兆尹事;翟義南陽都尉行太守事。

上述官職中,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屬於輔導太子的官,並無實權,侯爵也是沒有實權的加官。宗正屬於九卿之列,官階高於京兆尹,太常屬於九卿之首,顯貴高於大行令;黃霸時任太尉,而太尉一官廢除已久,漢宣帝命令黃霸兼管丞相事務,聲稱為了息武興文;宗正一般由皇族充任,而任安並非皇族,因前幾任宗正皆因犯罪被罷免,漢武帝把皇族之外的任安提升為代理宗正,開皇族之外官員充任宗正之先河。京輔都尉與京兆尹,地方都尉與太守都是俸祿二千石的平級官吏,本為同一轄區軍政分工不同。特殊時期採用兼管,如同京城司令兼管地方政務,或軍分區司令兼管地委行政事務。

守:(試守)

正式任命前試行代理某一職務。諸官初加皆試守一歲,猶如考察試用期。唐以後指職階較低的代理官階較高的的職務。

例1:《漢書·朱雲傳》:“ 平陵 朱雲 ,兼資文武,忠正有智略,可使以六百石試守禦史大夫,以盡其能。”

例2:宋 曾鞏 《請令州縣特舉士札子》:“遂取禮部所選之士中第或高第者,以次使試守,滿再歲或三歲,選擇以為州屬及縣令丞郎,有秀才異等,皆以名聞,不拘此制,如此者謂之特舉。”

假:代理性質的職務。如:趙充國以假司馬隨從貳師將軍出征匈奴 《漢書。趙充國傳》;假稻田使者燕倉 《漢書。昭帝紀》;軍侯假丞杜勳斬郅支單于首級 《漢書。陳湯傳》。

特進:

1.官名。始設於西漢末。授予列侯中有特殊地位的人位在三公下。東漢至南北朝僅為加官無實職。隋唐以後為散官。明以特進光祿大夫為正一品。清廢。參閱《後漢書.和帝紀》"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李賢注引漢應劭《漢官儀》﹑《宋書.百官志上》﹑《通典.職官十六》﹑《明史.職官志一》。

2.特予晉升。

特進”也是加銜,由此朝會時班次就可以進至三公之下了。加“開府儀同三司”則可開設府署、辟召掾屬,享受和三公同等的禮儀。

再如西漢時期:王商位特進,領城門兵,置幕府,得舉吏如將軍;薛宣加寵特進,位次師安昌侯,給事中視尚書事;張禹以列侯朝朔望,位特進,見禮如丞相。置從事史五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