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天津劫持女童案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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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北辰】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11·14天津劫持女童案犯罪嫌疑人

11月28日,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天津北辰劫持女童案犯罪嫌疑人以綁架罪批准逮捕。

11·14天津劫持女童案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案情回顧

直擊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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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挾持一名未成年人質,索要兩萬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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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公安調整工作方法,再度嘗試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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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質被順利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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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某某,27歲,廣西人。據調查瞭解,犯罪嫌疑人因在老家欠下十幾萬賭債逃到天津,意圖通過此舉索要錢財,最終被捉拿歸案。


檢察機關 關注

1、重點關注公安機關執法程序是否合法,保證在證據來源合法的基礎上快速審查批捕;

2、未成年人受害者應受合法保護,與團區委、團區辦未成年人權利保護心理矯正與輔導機構尋求幫助。專家表示,因案發時間太近,受害者年齡只有三歲,過早介入容易造成二次創傷,專家團隊將視情況在合適時間進行心理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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