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7月7日唐山市鳴響防空預警警報!

快訊:7月7日唐山市鳴響防空預警警報!

唐山抗震紀念碑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檢驗人民防空預警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相關規定,按照我省統一部署,唐山市人民政府6月25號發佈的關於實施試鳴防空警報的通告,7月7日當天上午10點準時鳴響試鳴防空警報。

通知表明,此次試鳴防空警報範圍為唐山市區及各縣(市)區城區範圍。試鳴時間是7號當天上午10點至10點23分期間,分三次進行試鳴防控預警作業。其中,預先警報時間在上午10:00,鳴36秒,停24秒,反覆3遍;空襲警報鳴響於上午10:10,鳴6秒,停6秒,反覆15遍;解除警報時間為上午10:20,連續鳴3分鐘。各警報信號間隔時間為7分鐘。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是為了有效地組織人民防空,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而制定的的法律。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1996年10月29日修訂通過,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五十條中引用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修改為"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明確指明:人民防空是國防的組成部分。國家根據國防需要,動員和組織群眾採取防護措施,防範和減輕空襲危害。人民防空實行長期準備、重點建設、平戰結合的方針,貫徹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原則。

在7月7日“七七事變”當天鳴響試鳴防空警報,也警示我們要時刻警鐘長鳴,勿忘國恥,團結一心,保衛祖國。為我國的繁榮發展、自立自強、社會穩定貢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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