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這才是我們的國民電影

我一學社會學的,每年都會被好些片子搞得很尷尬。影迷朋友問我:“這片子從社會學角度看怎麼樣?”學術界朋友問我:“哎最近有個片子看了嗎?特社會學!”

我能怎麼辦?只能打哈哈。

《我不是藥神》:這才是我們的國民電影

在社會學裡以藝術見長和在藝術圈裡標榜社會學,是一類電影的長項。與之相匹配的,是他們的三板斧:在普通觀眾面前標榜“這是藝術”,在知識分子裡標榜“這是生活”,在國際影展上標榜“這是中國”。說白了,就是鑽空子,搏出位,其實沒把心思好好放在創作上。

更有意思的是,這些片子除了上述兩類朋友之外,基本沒人談論。換句話說,它們只能吸引極小部分的觀眾——那些忍得了“藝術手法”的社會學者和渴望“走向現實”的藝術青年。具體片名開出來費電,我就不說了。對這類電影,我想求它們放過觀眾,也放過社會學。

但其實,我心裡對中國電影是有期許的,那標杆不是大師名作,也不是百億票房,當然更不是上述“影展電影”,而是那些真正能與大眾共情,表達出一個時代的精神和困惑,甚至能發揮巨大社會影響力的電影。我稱其為“國民電影”。

這類電影,澳大利亞有《加里波利》,日本有《飢餓海峽》,印度有《摔跤吧!爸爸》,都是切中社會議題,引發觀影熱潮的轟動之作。它們的藝術手法不見得多麼前衛,思想上不見得有多深邃,卻依靠引人的話題、流暢的敘事和精湛的表演吸引了大批普通觀眾,形成現象級的觀影熱潮,甚至成為學界分析國民性格和社會心態的理想標本。

今日的中國電影,不缺票房,不缺話題,不缺獎項,甚至也不缺“風格”,獨獨這類“國民電影”不見蹤影,不得不說是個天大的遺憾。因為電影除了是藝術、商業和政宣之外,還是社會產品,產自社會,服務社會,體現民意和民情。沒有這個活水源頭,幾百億的票房也不過是個熱鬧,無法長久。這類“國民電影”才是我心目中的“社會學電影”,而這樣的電影,今年終於出現了一部,它名叫《我不是藥神》。

關於這部電影的討論已經有很多,我就不重複了。只針對一些朋友的見解,提幾點自己的看法。

《我不是藥神》:這才是我們的國民電影

第一,煽情。

有人覺得這片子煽情過頭了,格調不高。這個得從作品類型來說。國民電影怎麼可能不煽情呢?它面對觀眾的本來就是廣大普羅大眾啊。知識分子喜好純粹的說理和客觀,喜歡過度解讀,沒影兒的事都能給你說出個子醜寅卯。可是老百姓不一樣,他們就要電影給出一個確定的“是不是”和“好不好”——你先亮出自己的態度來,下一步才是討論和反思。很多電影喜歡曖昧和模糊,其實不是因為節制的美德,而是因為自己就沒想清楚。

再進一步說,煽情有什麼錯?從情緒社會學的角度講,有些電影煽起情來是為了宣傳教育,有些電影煽起情來是為了誘導消費。而《我不是藥神》的“煽情”,是為了讓觀眾同情那些身患絕症的弱者,關注社會現實。我們的銀幕上,這樣的戲碼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據說本來的版本更“煽情”,而我也覺得,現在這個版本其實煽得還不夠。不是說我喜歡煽情,而是這個片子的情緒本來就非常濃烈,沒有恰當表達出來的話,反而會讓人覺得很“裝”。“病人長街送程勇”那段,“警官發現前姐夫是個英雄”那段,都應該有更強烈的情感衝擊才對。“煽”的手法不一定要像肥皂劇那樣,出來個梨花帶雨的女主角帶領觀眾“一二三,開始哭”。也可以是梅爾維爾式的冷峻肅殺,或是《教父》式的反差手法,但無論如何,“煽”本身都不是錯。

第二,“賣慘”。

中國電影本來有“賣慘”的傳統,這在儒學裡頭有名堂,叫做啟發人心中的“善端”。但同樣是“賣慘”,境界可大有不同。《芳華》、《我不是潘金蓮》、《唐山大地震》、《集結號》……再遠一點,還有《英雄》之類票房霸主都以“賣慘”為高潮,但其中蘊含的悲劇力量,卻離傳統不遠,都是小人物在向權力證明自身的無辜和無私,向當權者求個“良民認證”。馮小剛和張藝謀那一代人,基本上看不到什麼集體行動的可能,如果有,必定是犯上作亂,所以他們蓄意削減了個人的能動性,主角不管內心多麼油膩多麼戲精,在國家面前還是以“受了委屈的好孩子”的形象出現的。

而《我不是藥神》中的角色,都是新一代的公民形象。公民者,不在於善發宏論,標榜號召,而在於對自身權利和責任有清醒認識,堅持“群己權界”,自己的事情自己解決。程勇聽說有錢賺,背起揹包就走,幾個病友聽說有藥吃,合起夥兒來就賣,碰上賣假藥的,該砸就砸,良心發現了,該賠就賠。看起來都是小人物的小心思在活動,合起來,卻構成了一組栩栩如生的公民群像。有私心,有雜念,卻也有良知,有擔當。他們並不依賴權力來認證自己的是非,有手有腳能解決自己的困難,只求政府、企業、社會各自做好自己該做的事。從這個角度來說,這個故事發生在中國公民社會發育最為成熟的上海,順理成章。

《我不是藥神》:這才是我們的國民電影

第三,藝術上沒追求。

電影有很多屬性,藝術電影在形式上銳意求新,值得點贊,但沒理由要求所有電影都把藝術追求放在第一位。電影作為社會產品,本身就有社會價值,把承擔社會責任,傳播理念價值作為追求目標的話,那麼把流暢和動人放在第一位,不但可以理解,而且完全正當。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不是藥神》的藝術形式雖然不新潮,但是非常貼切,很好地完成了塑造人物和表達主題的任務。程勇和呂受益追捕“黃毛”的一段戲,空間和動作的切換簡潔明快,售賣假藥現場的群毆段落,每個人的亮相以及輕喜劇色彩,程勇駕車離開黃毛的一幕,倒後鏡裡映出落魄的面容,這些都不是“沒追求”的電影能做到的。監製甯浩玩電影形式的能力,早在“瘋狂”系列中就得到了證明。導演文牧野雖然是新人,但是將電影感與故事內容結合得很好,這本身就可以被稱為一種風格。

當然,有些段落明顯受到了商業和審查等外在因素的影響,可以斟酌。例如抓捕王硯輝扮演的假藥販子的過程是不是需要那麼長?片尾對於“俱往矣,時代在進步”的強調要不要幾次三番?這些都可以討論。但就我自己而言,都在可以容忍的範圍內。

最後,有人說這片子“迴避主要矛盾”。

我真的不想說“廣電總局又逆襲”了。但這樣的片子出現在銀幕上,多少總是個進步。這或許也說明,持續的努力總能換來一點理解,進而讓藝術表達現實的空間再開闊一點。這樣的電影或許在自由表達方面沒有做到100分,但只要出現在影市,肯定強過做足了100分但除了影展評委和小眾影迷沒人看過的作品。這也是為什麼我給它打五星的原因——不完美,但它意味著很多。

關於外方藥企的形象,剛看完時我也感覺過分刻板。開發新藥需要鉅額投入,專利保護能促進醫學進步這些道理,想想似乎順理成章。但換一個角度來說,引發白血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過量輻射和工業汙染,這不是一個老百姓憑鍛鍊身體和科學養生就能百分之百遠離的絕症,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都需要為無辜的患者負上一份責任,更不要說把公民生存權和發展權一直掛在口邊的國家。因此要不要把治療這種絕症的特效藥完全交付給商業邏輯來運作,國家、企業和個人在其中各自該負擔什麼樣的責任,本身就是值得討論的一個問題。

影片的價值不在於給出了什麼樣的答案,而在於將這個問題帶入了公共的視野,讓更多人瞭解“藥神”背後的故事。這或許才是這部“國民電影”真正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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