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車「精準」刮擦事故接連發生 原是團伙「碰瓷黨」

2014年9月28日17時許,河池籍貨車司機唐師傅拉著一車水果,從江南區壯錦大道海吉星市場趕往外地,但就在駛出市場不久打燈變道時,後面突然竄上一輛小車,“砰”的一聲發生輕微剮擦。唐師傅下車一看傻眼了,與他貨車發生剮擦的是價格不菲的寶馬豪車。此時,從這輛寶馬車上下來3名男子,氣勢洶洶地要求賠償,而且要價還不低。儘管唐師傅覺得事故發生得有些蹊蹺,但看到自己的車跨道,而且又急著趕路,於是就同意對方私了的提議,賠償10400元修車費。

無獨有偶,距唐師傅的遭遇事隔不久,同樣在壯錦大道,同樣還是這輛寶馬車,竟然再次與一輛貨車發生剮擦事故。不同的是,這次的貨車司機餘師傅賠償給對方17000元修理費。此外,在良慶區銀海大道,拖拉機司機方師傅也以同樣的方式賠償寶馬豪車3000元修理費。

連續接到多起疑似“碰瓷”的詐騙勒索案,南寧警方覺得事態嚴重,成立專案組偵查破案。民警發現,被碰瓷的均為拉貨的大貨車或拖拉機,發生剮擦的都是寶馬豪車。經調查摸排,南寧警方發現這是一個有組織、有目的“碰瓷”詐騙犯罪團伙。同時,辦案民警通過偵查手段掌握了部分成員的蹤跡,並將該犯罪團伙的潘某章、潘某福(均另案處理已判刑)捉拿歸案。去年4月25日,迫於強大壓力,該詐騙團伙的主犯韋某兵投案自首。潘某章、潘某福及韋某兵對利用寶馬豪車,趁被害人駕車變道之機進行“碰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認為,韋某兵結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多次騙取他人錢財共計404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同時,韋某兵積極實施犯罪、分工配合,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但韋某兵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依法予以減輕處罰。

最終,法院根據韋某兵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法官提醒】

駕駛人若遇到“碰瓷黨”,一定不能與對方發生言語或肢體衝突,避免激化矛盾,也不要輕易下車,最好在車內第一時間用手機報警(如在高速公路上,可打報警電話12122)。

同時,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用手機、相機等工具儘量多記錄對方車牌、車型及車內司乘人員相貌等相關信息,以便警方偵查。此外,“碰瓷黨”喜歡利用外地司機人生地不熟怕麻煩的心理或是對法律法規不瞭解的弱點,要求“私了”,建議車主不要因為擔心自己處於弱勢地位而答應對方,這樣不但自己會蒙受損失,還會助長碰瓷現象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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