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神木刘旭明40亿集资诈骗案宣判

2018年7月2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押在靖边县看守所近6年,涉案40多亿元的集资诈骗犯刘旭明宣判,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旭明1983年生于神木县(市)万镇黄石畔村。2011年,刘旭明以其在内蒙阿拉善左旗收购了一巨大煤矿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40亿,其中已落实金额16亿。受害人达1000多人,1人因此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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