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聞」吉林省首例食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 公益訴訟案件公開宣判

「法院要闻」吉林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 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

「法院要闻」吉林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 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
「法院要闻」吉林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 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法院要闻」吉林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 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

6月7日上午9時,敦化市人民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公開審理了被告人胡某某、陳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該案件是吉林省首例檢察機關提起的食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具有里程碑意義。

本案經庭審查明,2017年9月3日,被告人胡某某、陳某某將自家不明原因死亡且未經檢驗檢疫的死牛進行分割,在集市上進行販賣,侵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健康權,共非法獲利1300餘元。

法院經合議後當庭宣判,被告人胡某某、陳某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300元;禁止二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責令二人在敦化市電視臺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共同承擔懲罰性賠償金人民幣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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