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誠重油化工、弘聚新能源被訴承擔賠償金2.3億

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備受關注的章丘傾倒危險廢物案共有涉案企業6家。經鑑定,該案件生態損害賠償金額為2.5億元。涉案企業所在地環保部門依法分別對6家企業實施頂格行政處罰,每家企業罰款20萬元。其中兩企業被起訴承擔賠償金2.3億。 

2015年10月21日,在濟南市章丘區普集鎮上皋村廢棄煤井發生一起重大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事件,造成4人當場死亡,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約3000餘萬元。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該事件性質為重大(Ⅱ)突發環境事件。

2017年11月22日,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法院以汙染環境罪一審判處山東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20萬元和120萬元罰金,判處郭泗濱等17人6個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8千元至6萬元不等罰金。  

經省政府指定,2016年8月,省環保廳組織濟南市章丘區政府與6家涉案企業先後經過4輪賠償磋商,2017年2月至6月,先後與山東萬達有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山東麟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東宜坤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山東利豐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業達成協議,簽訂了賠償合同書,賠償金額共計1357.54萬元。其中,山東萬達有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山東麟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東宜坤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3家涉案企業已在3個月內分2期將賠償金足額賠付到位。經省政府批准,2017年8月4日,省環保廳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材料,請求判令山東金誠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東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2家企業承擔賠償金2.3億元。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2月12日和2018年4月18日二次開庭審理,目前尚未判決。目前,山東利豐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簽訂賠償協議逾期不履行,經催告履行後仍不履行,近期省環保廳將代表省政府對該企業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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