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一款適合你 青島公積金十項惠民新政盤點

7月1日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始全面調整青島市2018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這也就意味著截止到目前,2018年上半年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出臺十項便民利民新政策,其中包含公積金貸款審批、繳存額度、提取額度等方面,涉及在崗職工、進城務工人員、港澳臺同胞、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多個群體。

總有一款適合你 青島公積金十項惠民新政盤點

公積金三項惠民政策落地 租房職工提取額度將上調

為貫徹落實上級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大政策惠民力度,結合青島市實際,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港澳臺同胞繳存、租賃住房提取和自由職業者繳存三項政策進行調整。

在青就業的港澳臺同胞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自2018年5月7日起,與青島市用人單位形成勞動(聘用)關係的港澳臺同胞,在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等均按照本市現行規定執行。

同日起實施的還有,調整職工租賃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對於提供青島市房屋產權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青島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原件的職工,每人每次提取金額上限由6000元/年調整為8400元/年;對於職工實際年房租支出超過8400元的職工,提供在青房屋產權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原件、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原件、房租發票原件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且夫妻雙方每年最高可提取額度合計不超過3萬元。

此外,自2018年7月1日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從繳存範圍、繳存基數及繳存方式三個方面,規範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

公積金貸款審批不超5個工作日 進城務工人員也可繳存提取公積金

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工作,提高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簡化辦理要件、優化業務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等減證便民舉措,於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24項業務辦理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明確,職工本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包括個貸申請、提前結清等18項貸款業務和商貸自助提取簽約、自由職業者開戶等6項歸集業務,無需再提供身份證複印件。

部分貸款業務歸集業務精簡辦理要件34個。梳理優化業務流程,對18項貸款業務和4項歸集業務的辦事材料予以大幅減免,共精簡辦理要件34個。其中包括個貸申請、提取業務、開發商貸款合作簽約及單位開通網上營業廳等業務的辦理。

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按照提速增效的工作要求,大力壓縮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限。針對純公積金個貸業務,從受理至審批完成出具借款合同由目前的不超過10個工作日縮減至不超過5個工作日。針對開發商合作簽約業務,各區市營業網點自受理申請、現場看房至合作協議出具不超過5個工作日,報市管理中心審批不超過2個工作日,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

此外,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了《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進城務工人員繳存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針對進城務工人員不同需求和用人單位不同情況,採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將進城務工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範圍,使其可繳存提取公積金,該項政策於2018年6月12日起正式實施。

公積金繳存額度7月調整 將大力整治違規提取行為

2018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調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家部委有關文件及青島市有關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調整青島市2018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6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7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將全面推行網上預申請服務。自2018年7月1日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面推行網上預申請。申貸職工(或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提前通過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在線提交貸款申請,無需在前臺手工填寫紙質表格,由前臺櫃員在業務受理時通過系統調用打印,有效節約現場辦理等待時間,為職工申貸提供更多便利。

此外,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精神,有力遏制騙提套取公積金行為,自2018年8月1日起,青島市將對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政策進行規範,進一步加大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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