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主任借7萬元買車賴帳不還 法院上門執行秒變臉

2017年4月,通川區一村主任王某某向同村村民張某借款7萬買車,並承諾一個月後歸還。但是到期後,王某某卻以各種藉口推脫耍賴。近日,通川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找到賴賬村主任王某某,給他送上了拘留決定書,王某某當場服軟,立即向親友籌措資金還清了借款。

借錢買車

多次催收仍不還

“當初我心想大家都是老鄉,他還是個村幹部,就痛痛快快地借了他7萬塊,說好只借一個月,結果3次放我鴿子,最後乾脆說不還了,真是氣死人!”提到給村主任王某某借錢的經歷,張某一臉鬱悶。

據瞭解,張某2017年4月借給被告王某某、李某某夫婦7萬元用於買車,承諾一個月後歸還。看在老鄉的情面上,張某沒有要求王某某夫婦出具借條,然而一個月後,王某某卻沒有還錢的意思。經多次催討,2017年6月王某某出具借款7萬元的借條,並口頭承諾一週內還清,逾期不還按月息3分支付利息。一週後,被告稱手頭緊,再次請求張某寬限並主動出具還款承諾書,承諾2017年7月15日前還清所有借款,並用所購轎車做抵押。結果,王某某仍未按時還錢。

一村主任借7萬元買車賴賬不還 法院上門執行秒變臉

賴賬村主任還錢了

法院送上拘留決定書

村主任立馬還錢

多次催收無果,張某隻得將王某某夫婦起訴至通川區人民法院。2018年3月,通川區法院判令被告王某某、李某某共同償還借款7萬元及利息,並支付案件受理費1550元,二被告卻遲遲未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2018年5月,張某向通川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過查詢,法官僅發現並凍結了李某某名下的銀行存款2.9萬元,但還差4萬多元。法官聯繫王某某時,他一口咬定沒有錢,堅決不肯償還。

在與申請人張某的交談中,執行法官得知王某某是一名村主任。5月30日,執行法官聯繫了王某某所在鄉鎮的黨委、政府,將王某某通知到鄉政府辦公室,給他做思想工作,但王某某仍不為所動,通川法院遂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5月31日一早,執行幹警駕車趕到該鄉鎮,看到身穿制服的法院幹警帶著拘留決定書,王某某臉色瞬間變得蒼白。“我還我還,我借錢還!要是真的被拘留,以後在村上都沒臉見人了!”還沒等執行幹警開口,王某某的態度就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並立即向親友籌措了4萬多元還給了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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