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上岳飞是因为什么罪被处死的?你怎么看?

又吹过一阵清凉

正史上,岳飞就是以谋反罪被处死的,岳飞手握重兵,并且对皇位继承问题非常感兴趣,犯了宋朝的“祖宗家法”,大宋王朝的“祖宗家法”就是武将不得手握重兵,文臣可以贪污腐败,因为武将一旦手握重兵,必然会威胁皇帝的统治,而文臣再怎么贪腐,只不过是满足个人的私语,而不会危及皇权。

(中兴四将,左起第二位就是岳飞)

对于岳飞犯了“祖宗家法”之事,宋高宗早就有过警告了,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宋高宗对岳飞说:“犯吾法者,唯有剑耳。”意思是说,谁要是犯了“祖宗家法”,武将若是手握重兵,只能用武力来解决。

宋高宗其实很早就想处理岳飞了,因为岳飞功高盖主,已经难以驾驭了,只不过当时,宋朝与金朝的和议尚未达成,高宗需要岳飞来抵抗金兵。

对于岳飞过问皇位继承的问题,宋高宗也有所警告,宋高宗在唯一的儿子赵旉去世之后,一直没有子嗣,在宋太祖的子孙后代之中,过继了一个儿子,此人后来就是南宋的第二任皇帝宋孝宗,宋孝宗的六世祖是赵匡胤的第四子赵德芳,当时的金人欲立宋钦宗的儿子为傀儡,岳飞曾经向宋高宗“乞请正皇子之名,以定民心”,这犯了皇家大忌,宋高宗告诉他,说:“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预也。”

(宋孝宗画像)

此外,岳飞一心想要北伐,恢复宋朝旧有疆域,并迎回宋徽宗和宋钦宗,这本身也不符合宋高宗的愿望,如果真的北伐成功了,宋徽宗和宋钦宗被迎回,那么宋高宗皇位的正统性和合法性就受到质疑了。

所以,宋高宗想放弃中原,偏安江南,宁愿做一个半壁江山的开国之君,也不愿意恢复北宋的版图,让自己皇位的正统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既然都忍心放弃中原了,那么,自然而然忍心杀了岳飞,正如《宋史》中所说的那样,“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

(宋高宗画像)

给岳飞定的罪名主要有三个:“坐拥重兵,逗留不进”、“指斥乘舆”(指对宋高宗不尊敬)、“致张宪意待谋反”。

当然,岳飞的案件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冤案,“坐拥重兵,逗留不进”、“指斥乘舆”都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致张宪意待谋反”更是子虚乌有,岳飞身为武将,可能没有文臣那样细心,处处能揣摩圣意,对皇帝毕恭毕敬,会因为一些不当的言论和举止,而遭到了宋高宗等人的猜忌,但是,岳飞绝没有谋反的想法,他是一个忠臣。

然而,忠奸与否,对于宋高宗来说无关紧要,紧要的是谁能执行自己偏安江南的政策,秦桧能执行这样的政策,故而受到宋高宗的重用,岳飞一心要北伐中原,迎回宋徽宗和送钦宗,与自己想要偏安江南的政策不符,故而不受重用,甚至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而论处,但是,宋高宗是不是真的喜欢秦桧,讨厌岳飞呢?其实也不是这样,宋高宗其实还是处处提防着秦桧的,宋孝宗即位的当年,就给岳飞平反了,而此时,宋高宗还在当太上皇,说明宋高宗知道岳飞是冤枉的。


腾飞说史

先来看看正史对岳飞被杀的记录:

《宋史 高宗本纪》:

“癸巳,赐岳飞死于大理寺,斩其子云及张宪于市,家属徙广南,官属于鹏等论罪有差。”

没有记载岳飞被杀的罪名。


《宋史 岳飞传》:

“桧遣使捕飞父子证张宪事,使者至,飞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无左验,铸明其无辜。改命万俟禼。禼诬:飞与宪书,令虚申探报以动朝廷,云与宪书,令措置使飞还军;且言其书已焚。  飞坐系两月,无可证者。或教禼以台章所指淮西事为言,禼喜白桧,簿录飞家,取当时御札藏之以灭迹。又逼孙革等证飞受诏逗遛,命评事元龟年取行军时日杂定之,傅会其狱。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云弃市。籍家赀,徙家岭南。幕属于鹏等从坐者六人。”

这里岳飞的罪状就是一条:绍兴十年岳飞没有去参加淮西大捷,被指责为拥兵逗留、不听命令。


《宋史全文》:

“癸巳,岳飞赐死于大理寺。飞既属吏何铸以中执法与大理卿周三畏同鞠之,飞久不伏,因不食求死。至是,万俟卨入台月余,狱遂上,于是飞以众证,坐尝自言己与太祖俱以三十岁除节度使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金犯淮西,前后受亲札十三次,不即策应,为拥兵逗遛,当斩。御前前军统制张宪坐收飞子云书,谋以襄阳叛,当绞。飞长子云坐与宪书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为传报朝廷机密事,当追一官罚金。诏飞赐死,命杨沂中莅其刑;诛宪、云于都市;参议官于鹏除名,送万安军;孙堇送浔州,并编管,仍籍其赀,流家属于岭南,天下冤之。”

这里岳飞的罪名有两条:1、和宋太祖赵匡胤比功劳,被指责为指斥乘舆;2、岳飞在十三道命令下拒绝参与上年的淮西之战,被指责为拥兵逗留。岳飞女婿张宪以阴谋以襄阳城反叛罪名被杀;岳飞儿子岳云被以秘密传递朝廷机密事,即间谍行为,被杀。


《三朝北盟汇编》:

“十二月二十九日癸巳岳飞死於大理寺狱中诛岳云:张宪。  
初飞在大理寺狱未肯招状。先是飞自郾陵回军也。在一村寺中,与王贵、张宪、董先、王俊,夜坐移时不语,忽作声曰:天下事竟如何!众皆不敢应,唯宪徐言曰:在相公处置耳!既退,俊握先及贵手曰:太尉,太尉,闻适来相公之言,及张太尉之对否?先与贵曰:然。及俊告飞使子云:通书军中事因言郾陵路中之语(旧校云:王俊首武穆反状挥尘馀话载之最详),追先赴行在时云:与宪已伏诛矣。
秦桧与先曰:止是有一句言语,要尔为证,证了只今日便可出。仍差大理官二人送先赴大理寺,并命证结就今日。摘出繇是先下在理寺,对吏即伏。吏问飞,飞犹不伏。有狱子事飞甚谨,至是狱子倚门斜立无恭谨之状,飞异之。狱子忽然而言曰:我平生以岳飞为忠臣,故伏侍甚谨,不敢少慢,今乃逆臣耳!飞闻之。请问其故狱子曰:君牙不可疑,疑则为乱,故君疑臣则诛,牙疑君则反。若臣疑於君不反,复为君疑而诛之。若君疑於臣不诛则复,疑於群而必反。君今疑臣矣。故送下棘寺,岂有复出之理。死固无疑矣。少保。若不死出狱则复,疑於群,安得不反。反既明,甚此所以为逆臣也。飞感动仰天,移时索笔著。押狱子复事之恭谨如初。癸巳飞死於狱中。枭其首,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者。其子云:及宪皆弃市。初狱成,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由谓飞罪当徒二年,白於大理卿周三畏。三畏是日遂白於中丞万俟禼。禼不应三畏,曰:当依法。三畏岂惜大理卿邪。有王辅者投书於秦桧具言飞反状已明,桧以书付禼卒致飞於死既而禼弹。”

这里没有记载岳飞被杀的罪名,但记载了岳飞对现状的不满、张宪的蛊惑——“在相公处置耳。”这句话,只能有两个意思:一是做曹操一样的权臣,二是拥兵自立。


“窃如建炎中,正约和闲并兵尽举,张浚不能迎遏,其军大溃,失离川陕。兀术(改作乌珠)、韩常重后攻淮西。是时韩世忠在楚州亦无所措,遂求救於朝廷。後无旬日尽失淮楚,退兵回往镇江以拒江为阻,更无前进之意,大概行军无方略,料敌无知识,赏罚不明,信令不行,兵无斗志。是以战之不克,攻之不拔,则败之由也。如臣提兵深入虏(改作北)境,颍昌之战我兵大捷,虏(改作金)众奔溃,潜入汴京。当时若得戮力齐心,上下相副,并后一举大事可成。今日兀术(改作乌珠)见我班师,有何惧而来约和为利也。秦侩与张俊、杨沂中共举刘锜为江淮招讨都督诸军,桧密遣王贵前去谋陷侯。王俊、王贵等观望(下添桧字),奏张宪、岳云:欲谋反等事。俄将张宪、岳云:杻械送大理增根勘。上闻惊骇。秦桧奏乞将张宪与飞同证明其事。是时侯尚不知。良久秦桧密遣左右传宣请相公略到朝廷,另听圣旨候宣诏。即时前去,却引到大理寺。侯骇然曰:吾何到此?才入门到厅下轿,不见一人,止见四面垂宽才坐。少时忽见官吏数人向前云:这里不是相公会处,後面有中丞请相公略来照对数事。侯点头云:吾与国家宣力,今日到此何也。言罢随狱吏前行至一处,见张宪岳云:露头赤体。各人杻械浑身尽皆血染,痛苦呻S吟Y。又见罗振等将王俊、王贵首张宪岳云:并侯反叛罪状前来,云:国家有何亏负你三人都要反背。侯向万俟禼、罗振曰:对天明誓,吾无负於国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损陷忠牙,吾到冥府与汝等面对不休。众人闻其说,罗振并御史中丞万俟禼等曰:相以既不反,记得游天竺日壁上留题曰:寒门何日得载富贵乎!众人曰:既书此题,岂不是要反也。侯知众人皆是秦桧门下,既见不容理诉,长吁一声云:吾方知已落秦桧国贼之手,使吾为国跽主。一旦都休道罢。合眼任其拷掠,案牍完备。先将张宪、岳云:处斩。绍兴十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侯中毒而卒,葬於临安菜园内。天下闻者无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桧云。後绍兴二十三年三月,内有殿前司神勇後军施全交,一铡刀伏於闇处,等桧回朝,向前剌之,为轿子所隔不中。施全依法赐死。绍兴三十年北虏(改作金兵)犯。”

这里记载的是岳飞题写的反诗“寒门何日得载富贵乎!”。难道宋江题反诗的故事取材于岳飞?


综合上面各史料的记录,岳飞下狱,最初和谋反有关,最后以拥兵逗留被杀(《宋史》、《宋史全文》都记录),至于岳飞自比赵匡胤的罪名和天竺日壁所提的反诗,应该都不算是最关键的罪名。

从《三朝北盟汇编》的记录来看,岳飞是被赐喝毒药而死。

从上面的记载,还能得出结论:1、岳飞,和张宪、岳云的谋反案无关,岳飞对张宪、岳云意图拥兵自立并不知情;

2、岳飞并没有反驳张宪“在相公处置耳”这句具有重大反叛嫌疑的话,可以看出,如果岳飞不死,是有可能割据自立的。

岳飞是因为张宪谋反案而下狱,以拥兵逗留罪被杀。这足以说明岳飞案的办理是依法、依据证据办理的。秦桧诬陷岳飞的说法,不过是对法纪的一种漠视。否则秦桧若真的诬陷,肯定要伪造证据也要以谋反罪来杀岳飞,让岳飞不能够翻身。

岳飞没有被以谋反罪被杀,这是岳飞被恢复声誉的前提和基础。宋孝宗再大胆,也不能够平反以谋反罪被杀的岳飞。拥兵逗留的性质,相比谋反的性质,实在是太轻了。


历史哨声

岳飞是因为什么罪被处死的,有文字内容完备的法律文书可资参考。

上述文书从结构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二部分合并在第一段即犯罪事实、法律规定和拟议处罚,而第三部分则是判决(看详)。

岳飞被处死的主要罪名分两个层面,第一的层面是" 临军征讨,稽期三日(以上)""指斥乘舆,情理相切要害 "这两条;第二个层面是" 谋反"

所谓临军征讨稽期就是通俗的说法贻误军机,和演义中十二道金牌召岳飞回师不同的是,高宗的十五次御笔诏书是要求岳飞驰援淮西,其中一份的内容是“依已降诏旨,多差精锐人马,火急前去救援,无致贼势猖狂,少落奸便,不得顷刻住滞”,从高宗下诏到岳飞前锋部队出发,单纯从技术角度看,时间上确实超过3天——然而具体之后再展开。

所谓指斥乘舆就是骂皇帝,骂皇帝的内容在法律文书中不能出现(这样就变成再骂一次了),所以这个问题比较含混,参照其他历史资料,大致有两条,一个是岳飞说:“国家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大意可以翻译成白话文现在国家的事情实在不得了,皇帝老儿又不修养德行;另一个是岳飞“尝自言与太祖俱以三十岁为节度使”,就是说我和赵匡胤一样30岁就当上了节度使。第一句话是可能的,当时的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少卿薛仁辅和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都同情岳飞,李何二人谓飞罪当徒二年(说岳飞的罪名应该服2年徒刑),据猜测可能就是因为李、何两人认为岳飞虽然有指斥宋高宗“不修德”的话语,但因为《宋建隆重详定刑统》规定“诸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者斩,

非切害者徒二年。”认为这是非切害者,所以提出徒二年的刑罚。后一句根据岳飞部下将领董先的证词,是:曾见岳飞说:我三十二岁上建节,自古少有,即不曾见岳飞比语言。

至于谋反问题,则是指岳飞命其子岳云通过一个和尚送信给副都统制张宪,让他措置别作擘画,

也让他假托金军来攻据守襄阳叛乱,但所谓岳飞写给张宪等人的谋反信,并没有实物证据(按照张俊万俟卨一方的说法是已被张宪等按照岳飞事先指示焚毁消灭了证据)。

《宋史·岳飞传》中有一段为人熟知的桥段:

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虽然关于莫须有三字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可谓见仁见智,但是一般主流的看法是用来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这一刻板印象造成了后人多以为高宗秦桧等人搞了半天没搞出什么岳飞的罪名,只能暗搓搓上不了台面地把他做掉,但其实综上所述就可知,岳飞被冠以罪名受到刑罚,从技术上是合乎宋朝的司法程序的。

问题在于,作为一个战略兵团级别的作战单位,军机决胜,不可能完全根据几千里之外皇帝的意志来定行止,所谓淮西逗留、所谓临军稽期,几乎所有的中兴名将或多或少都有之,如果这要处死,实在是杀不胜杀了。

至于指斥乘舆,本身可大可小,前面已经论及。

谋反没有铁证,也是非常明显的。

所以,即使给岳飞定罪在司法程序上没有太大的缺陷,但不代表其罪名真正成立。

这里就看出本回答最前引用法律文书的刀笔功夫:

岳飞的罪名分成两层,就是前两项罪名虽然都够得上斩,但宋朝存在“以官当徒”,“以官当流”的减刑规定,如果恩出自上,或许还有回旋余地,可是加上模棱的谋反罪名,岳飞就难以逃死了。

但到最后,岳飞案的一干人犯,竟然没有一人依从刑部、大理寺的看详而定谳,全都法外加刑——即使在秦桧、万俟卨那里,计划被处死的只有岳飞、张宪,岳云只是徒三年,但最后圣旨裁定,岳云也走上了黄泉路。

这里的幕后黑手自然指向宋高宗赵构,高宗将人处死,有时亲自手批,像对陈东、欧阳澈那样,有时候通过中书门下省传达圣旨,就像此次这样——在这样一个逆淘汰的环境下,讨论司法程序就很像虎狼屯于阶陛,而犹谈因果,不谈也罢。

据说,岳飞在招供的纸上写了八个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后世也有人称在岳飞一案原始法律案卷档案中还能看到。

谈古论金,掰开揉碎历史的人性和技术流呈现给您


谈古论金

岳飞之死是经过正式审讯的,很多皇朝是不需要审讯的。中兴其他三将加上余玠都得以善终,不得不让人思考为什么以便学以致用。

读书多少并不能代表能准确分析问题,去合理解决问题,半部论语照样能制天下,没有领悟能力的书读得再多也只是一个仓库而已。

宋代历史记载出于各自记载目的,记录者主观性东西很多,一件事情多个记录往往自相矛盾,根据单一历史记录看问题,很多是错误的,历史需要综合的看,也需要将自己设身为当事人去客观的分析,方能知一二,那种一见风就是雨,甚至无风即下雨,用词粗鄙不堪的,基本人云亦云,从个人的修养就可以看出不具备分析问题的能力,很多还借用词凶狠、出格以体现自己存在,以弥补在社会上的被忽视感,有点文化诈骗的味道。

靖康耻因为徽宗经过长达一百多年的盛世,没有危机感荒淫无耻所致,他将祖宗的江山丢掉,他罪有应得,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过也跟其他朝代三代以后皇帝不知生死一样没有特殊。如果讲可耻,金的灭亡更可耻,宋蒙灭金时皇帝一天死俩,皇族被灭族,妇女当然逃不过靖康耻。蒙古捕鱼儿海之战也来了一个靖康耻。

至于赵构二十四史定论中兴之主,有人把他定义为最大的投降派,这样的分析实在水平很差,难道二十四史史学家的水平还不如他,赵构难道比慈禧还厉害,慈禧是将整个中华拱手送人,送土地数百万平方公里,送金钱数十亿两白银,还是不懂算术。其实也简单,自己没有能做到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没有高层经历,为提现自己存在 ,只能胡乱分析。

因为没有做过大中型单位领导,不知油盐贵,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建筑在无米之炊基础上的只能是空想主义者,所谓空谈误国。和谈是因为南宋经济无法支撑抗金,南宋江淮因连年战争多流民,百姓不堪长期战乱之苦,国家需要修养生息,勉强打下去金外患加农民起义,宋必灭亡。

至于徽宗早已死亡,钦总根本不是赵构的威胁,钦总让国家灭亡,即使回来臣子们也根本不会听他的,特别是赵构朝无论大臣还是将军大多赵构提拔,而且赵构的才能是很突出的,根本不是赵构威胁。反而赵构希望接回钦宗 ,方便管理钦宗,而不是将钦宗放在金人之手,金人可以随时利用钦宗(利用钦宗另立国家,破坏赵构政权的正统性)来牵制赵构。

至于赵构与岳飞关系: 南宋初建国,赵构韬光养晦,让宋立稳脚跟,重新站了起来,赵构作为宋史结论中兴之主功不可没。 岳飞忠心能战不假,但赵构是皇帝,岳飞同他不在一个层面上。赵构要考虑的是全局,怎样稳定国家。岳飞被杀后南宋并没有灭亡,说明南宋是仰仗韩世忠,余阶,张俊,岳飞,韩琦等众人之力,不是被拔高了的岳飞一己之力。因为为迎合孝宗北伐的政治抱负,才为岳飞平反,平反的材料又为岳飞孙子岳珂这一南宋有名的大贪官所写,自然可信度差。

人还是要韬光养晦,不能不懂装懂。即使岳飞的后人有岳飞这一忠心能将为骄傲,也只是先人,偶尔讲一下,满足一下虚荣心无可厚非,关键还是在于自己能否在社会上能否有一席之地,能否做到一方诸侯,否则只能生活在虚拟世界,当人们问到自己怎样,只能有辱先人,自取其辱。


听雨:积善之家,必有馀庆。

岳飞在收到十二道金牌班师回朝之时自称“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岳飞回到京城之后,向高宗请辞。高宗当时没有答应他的辞呈。次年(绍兴11年)四月,拜枢密副使(从一品)。但是这次,岳飞请求拿回兵权,未得允许

完颜兀术遗秦桧书曰:“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绍兴十一年七月右谏议大夫万俟卨

上书指控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颓情。……而乃稽违诏旨,不以时发……伏望免飞副枢职事,出之于外,以伸邦宪”,接着御史中丞何铸和殿中侍御使罗汝楫等亦相继弹劾。八月甲戌,罢岳飞之职务。此后岳飞闲居庐山。九月八日,岳家军鄂州前军副统制王俊向王贵告发岳飞在庐山曾致信鄂州张宪、岳云,要求张宪起兵造反,以迫朝廷恢复岳飞军职。十月,岳飞、岳云父子被逮捕,命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寺卿周三畏审讯。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发布《刑部大理寺状》,认定岳飞“坐观胜负,逗留不进”、“指斥乘舆”(对皇帝不恭)、“致张宪意待谋反”等罪名成立,“飞狱成,寺官聚断,咸谓死有余罪”。大理寺按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一般史家皆同意岳飞的死是件从头到尾都是件冤案。


岳飞的罪名还有“坐拥重兵……逗留不进”,宋朝皇帝的“祖宗家法”就是猜忌武将,绍兴七年(1137年),高宗已经警告他“犯吾法者,唯有剑耳”,只是当时议和还没成功,高宗仍需要岳飞来抵抗金人南侵,但从皇帝角度来看,岳飞已无法驾驭,高宗对岳飞的猜忌只有日益深重,绍兴十一年议和已成定局时,高宗再无顾忌,必杀岳飞“示逗留之罚与跋扈之诛”

。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高宗下诏“特赐死”,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命自鸩,并把岳飞枭首。目前史界以鸩死为通说,其余说法,尚有“拉胁而殂”(打断肋骨)或者赐自缢而死



可见当时朝堂上下都想岳飞死

,岳飞之死都是武将的通病,太把“天下”大事当作自己的使命了。宋朝朝堂对武将一直都很忌讳,而岳飞又是超一流的武将


飞天琴罗

岳飞,南宋抗金名将,以忠君爱国和坚决抵抗外来侵略的民族英雄形象深入人心。金国大军压境,在南宋最需要这样不可多得的军事人才时,朝廷却把岳飞给定罪斩首了,至于被杀的原因也是人们一直议论的千古话题。

关于岳飞的被杀,有许多形形色色的观点,大致分三种,一种是秦桧是金国的间谍,把阻碍金国吞并南宋的的岳飞设计除掉;第二种是宋高宗害怕岳飞灭掉金国,迎宋徽宗和宋钦宗回来,威胁到自己的皇位而杀掉岳飞;第三种是正统也是比较中肯的观点,认为是主战派和主和派斗争的结果,主和派占了上风,把主战派的岳飞杀掉震慑。

正史上岳飞被杀的原因是密谋造反,要搞兵变。但因为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所以才在长达半年的“罪证”收集后萌生出了奇葩千古的“莫须有”一说,最终,岳飞蒙冤被害。


半年时间的罪证收集最终以“莫须有”而落下定论,肯定是不符合司法程序的,但,在封建专制的皇权时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皇帝可以定夺人们生死的制度下,何来公平、公正和合法。

正史里讲是秦桧害死了岳飞,其实这根本就不成立。用心想一想,金国南下侵扰,岳飞领兵退金,打的金国举朝震动,岳飞是宋高宗手里最后的王牌,怎能让一个大臣连造反的罪名都没有就被冤杀。

真正的原因是宋高宗要弄死岳飞,南宋抗金已无中央军可派,就放权让地方武装发展壮大去抗金,所以就涌现出以岳飞的岳家军为代表的诸路地方军,这些部队打的金国也想议和,于是宋高宗就派秦桧和金国谈判,达成了和平协议,由此以来,宋高宗就把各路将领升职调离军队到中央做官,想把各路部队收归朝廷掌控,但这一行动遭到几位将领的抵制,岳飞此时虽已调入中央,但他的岳家军宋高宗指挥不动,因此宋高宗就拿岳飞开刀,以震慑其他军事首领,在没有证据而以“莫须有”的罪名杀掉岳飞后,其他将领均交出来军事指挥权。



岳飞忠贞爱国,岳飞一心抗敌,但昏庸的上层建筑和残酷的政治斗争要了一代民族英雄的命。


铲史倌

像岳飞这样的人,皇帝想杀他要考虑的东西是很多的,岳飞深得民心,如果皇帝毫无理由就给杀了的话,那可是会失去民心的。所以说杀岳飞自然要有罪名,世人都知道岳飞是被莫须有的罪名处死的,实际上在正史上当然不止是这样,他的罪名是谋反,抵抗诏命等等,就一个谋反就注定了他是死罪。

岳飞当然没有谋反,这是强加给他的罪名,也正是因为岳飞威信太高了,秦桧等人才会给他想个罪名给百姓一个交代,要是普通人直接杀了就行。如果按照罪名的说法,在古时候谋反肯定是死罪。岳飞之死是历史的必然,换了其他皇帝,也会出现一个像秦桧一样的人去诬陷他,最终杀了他,为什么这么说呢?

有人说就是秦桧想杀了他,因为岳飞对他的威胁太大了,这个可能性当然有,可是秦桧真的能够搬到握有兵权的岳飞吗?当然不能,只有皇帝才行,说这个并不是说秦桧无罪,秦桧作为主要执行人同时也是最大的帮凶,自然不会无罪。岳飞带的军队被称之为岳家军,所有人都知道岳家军有多么厉害,不说别的这个就犯了大忌,人家皇帝的军队叫做岳家军,哪个皇帝能乐意?

岳飞深得民心再次犯了皇帝的忌讳,无论哪朝哪代功高盖主之人如果不知道收敛,下场都是非常的凄惨,宋高宗们主和岳飞主战,两人意见不合,而且岳飞为此还直接辞官不干了,后来还是宋高宗又去请他的,你说皇帝心里不气?后来岳飞还非要去迎回二圣,也是犯了做皇帝的忌讳。

岳飞这个人的确忠心,可惜的是他无论做啥都犯皇帝的忌讳,杀他才正常,不杀才不正常,所以说岳飞的死是必然的,换了任何一个皇帝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杀了他。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 喜欢历史的读者们不妨关注历史杂货铺,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出,请多包涵。


历史杂货铺

公元1141年,金国自知无力攻灭南宋,所以开始了与宋廷议和,于是宋廷开始了打压主战派的将领,韩世忠和岳飞手握兵权成为了首选人物。更加可恨的是秦桧收到了其“主子”金国完颜兀术的信,信中说到;“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这样岳飞成了秦桧积极迫害的对象。



1141年4月,韩世忠和岳飞等人被调离了军队,到了临安的枢密院供职。这时候岳飞也就没有一点的兵权。秦桧等人也就开始了肆无忌惮的陷害。

岳飞回到朝廷后,秦桧命令其党羽万俟卨、罗汝楫弹劾污蔑岳飞援淮西“逗留不进”、主张“弃守山阳(楚州)”。这一条说的是岳飞在援助淮西时踌躇不进,导致了贻误战机。因为这一条,岳飞被免职。



之后秦桧利用岳家军内部矛盾,威逼利诱王贵和王俊诬告张宪谋反,从而牵出岳飞。在对张宪严刑拷打之后,张宪依然没有屈服。所以在秦桧的授意下,捏造了张宪的口供为;“为收岳飞处文字谋反”。意思是说张宪收到了岳飞告知他要谋反的书信。

岳飞因此被投入大狱之中,在狱中被严刑拷打多日,但是岳飞宁死不自污。所以案件一直拖到了宋金和议达成。期间老将韩世忠也质问秦桧岳飞到底犯了什么罪。而秦桧不要脸的说了那句;岳飞给张宪的信虽然没有证据,但这件事莫须有(可能有)。虽然韩世忠反复力争,但是毫无结果,所以一气之下把枢密使的职位给辞去了。



面对毫无进展的审讯和严刑拷打,秦桧一筹莫展,此时秦桧的老婆王氏说道;做人要有决断,要知道缚虎容易放虎难啊。于是秦桧下定决心。最终把罗织岳飞的“莫须有”罪名呈给赵构,赵构下旨赐死了岳飞。

岳飞的名义判决罪行有以下几点

敌侵淮西,亲受御札十三道,不即策应,犯拥兵逗留罪。

及于此时辄对张宪、董先指斥乘舆,情理相切害者;

又说[与]张宪、董先,[要]跎踏张俊、韩世忠人马;

及移书与张宪,令“指置别作擘画”,致张宪意待谋反,据守襄阳等处作过。委是情理深重。



实际上岳飞根本没有罪,只是因为岳飞在南宋将领中权柄太重。从南宋诸将执掌的兵权就可以看出, 韩世忠、张俊有八万人,驻扎庐州的刘光世有五万人,吴阶有七万人。但是岳飞的部队高达十几万人,而且是南宋最精锐的部队。不论岳飞有没有反心,在赵构的眼里,平衡已经打破,只有致死岳飞才能继续帝王的平衡之术。



而岳飞被投入大狱之中,虽然查证之后根本无罪,但是骑虎难下的秦桧如果放了岳飞,担心报复,所以秦桧一不做二不休,选择把岳飞迫害致死。


我是越关

谋反罪,赐死。

我要说符合当时的司法程序估计会被骂。

岳飞隐居江西期间,接替其职务的张宪突然派兵渡江封锁江面,拦截往来官船。岳家军部将王俊等集体向朝廷控告张宪谋反。然后张宪、岳云被捕。后来查明的情况是,岳飞派人曾给岳云写了一封信,让他告诉张宪,假称金军入侵,让军队进入作战状态,制造紧张气氛,逼着朝廷重新启用自己。结果张宪直接把事闹大了。中间证人证言和证据基本差不多齐全,唯独缺了一个关键证据,那是那封信,根据供述,信已经被烧了,而岳家军的部将们都作证张宪曾经出示过那封信。

按照大理寺关于岳飞案的判决来看,至少按照当时的刑事审判标准,岳飞案人证物证齐全,证据链完整,虽然确实少了岳云和张宪那封信,但其他证据链也能凑出岳飞通过各种渠道给张宪指示让其占据襄阳给朝廷压力的事实。只不过这个给朝廷的施压的行为被脑门一根筋的张宪硬生生弄出了一个叛乱的节奏,也许不是岳飞一开始那么想的,但谁让你给张宪指示的呢,简直就是政敌想搞死你还没找到门路你就直接倒给刀柄给人家,最后自己都解释不清了。

结果就是张宪、岳云以谋反罪斩首示众,岳飞以谋反罪赐死,留个全尸。也算是符合古代的刑罚原则。

岳飞确实挺冤,但也确实不冤,自己把自己坑死了。

所以说,岳飞案的审理其实是符合当时的法律程序的。之前有人问为什么岳飞被诬陷岳家军的将领不出来说话,其实所有岳家军将领都说话了,审理过程中基本上把所有岳家军将领都拉出来调查了。整个审理过程其实明面上肯定是符合程序的,所以他们也没话说。在岳飞案中,证明那封信存在的并非是王俊、王贵几个人,而是岳家军几乎全部的将领,大家都说看到那封信了。所以我觉得那封信可能确有其事,总不成这一堆将领都能个个都无耻到诬陷原来威望甚高的主将吧?如果真是这样,岳飞这岳家军主将也当的太失败了。所以岳飞指示张宪、岳云希望借助军队给朝廷施压这个事实还是比较清楚的,至于构不构成谋反,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三只脚的大大乌鸦

按史书记载,岳飞并没有被关押半年,

仅仅关押审判了2个半月,就被赐死。绍兴十一年十月十三日,宰相秦桧发堂帖让杨沂中把岳飞押来。随后,岳飞被投入大理寺诏狱,在绍兴十一年的除夕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142年1月27日)被赐死。

根据流传下来的《岳飞判决省札》可知,岳飞案是御史中丞主审,大理寺与刑部副审,最后由皇帝进行最后判决。审判岳飞的司法程序是完备的,但并不表明不是冤狱。

岳飞的罪名有三:

1,淮西逗留。绍兴十一年的淮西战场之败,主要责任在张俊,张俊以没有粮草为借口把岳飞调的远远的,好独吞功劳。等吞不下时,赵构急令岳飞增援,但来不及了。所谓逗留,就是一个口袋罪,谁装进去谁死。

2,指斥乘舆(骂皇帝)。岳飞说“国家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K,这也能判死刑!?

3,与张宪谋反。这个完全没有物证,只有王俊的一个漏洞百出的供词。

本人是沂蓝书院赵月光,主要研究宋史和近现代史,继承章太炎学派唯识史观学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