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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开创了地方志工作立法、法制化的先河。今年是《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15周年,为回顾15年来全省地方志事业法治化建设历程,坚定文化自信,总结经验做法,深入推进依法治志向纵深发展,自即日起,《巴蜀史志》开展“纪念《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15周年征文”活动。
征文要求:
1.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围绕依法治志,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内。欢迎自配图片。
联系电话:028-86522061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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