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法院:公開曝光失顏面「老賴」履行執行款

“法官您好,我願意把錢還了,您能把我從失信曝光名單中刪除嗎?”西吉法院執行法官接到被執行人薛某的電話,要求履行兩年前一筆的執行款。

2016年6月楊某與薛某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訴至西吉縣人民法院,法院經過審理判決被告薛某償還楊某剩餘欠款24000元,但判決生效後,薛某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萬般無奈之下,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薛某名下財產進行調查,卻未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為了躲避法院的執行,薛某和執行法官玩起了“躲貓貓”。“人難找,財難尋”的狀況致使案款難以執行到位。為維護法律尊嚴,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西吉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之規定,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集中在媒體公開曝光。薛某在曝光名單中看到自己的名字,感到顏面掃地,便聯繫執行法官要求履行還款義務,一起歷時近兩年之久的案件被執結。(通訊員馬婷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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