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高標準嚴要求強管理集中選拔巡察工作人才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有效整合巡察工作力量,確保巡察工作有序開展,西鄉縣在全縣範圍內集中選拔巡察工作人才。

明確巡察工作人才條件。該縣規定巡察工作人才必須要理想信念堅定,能自覺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遵守黨的紀律,敢於擔當,公道正派,具有實際工作經驗和較強的發現問題、溝通協調等能力,要熟悉黨的建設方面或財務和審計業務等方面的工作。

規範巡察人才管理使用該縣明確採取組織推薦及個人推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推薦。縣委巡察辦、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推薦人選的政治表現、業務能力、資格條件等進行復審,提出審查意見後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批。巡察工作人才實行分期分批教育培訓,採取定期調整與日常調整相結合的辦法,每三年集中選拔調整一次,每年根據年度工作評定和人員崗位調動等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巡察人才使用實行人員統一調配、集中使用制度,抽調期間的人才庫成員由各巡察組進行統一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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