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拾金不昧呢?長沙滴滴司機撿錢包,索要3000元感謝費

拾金不昧古今談

拾金不昧

的意思,是撿到了錢卻不昧著良心私吞了。但現在“拾金不昧”這個詞,已經被人曲解成了,撿到了別人的財物,在歸還失主時,連合理報酬都不能夠索要。

道德標準拔得太高,反而讓人再也不想去遵守。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明確規定:

物權法第112條規定:“所有權人等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所有權人等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按物權法規定,失主在領取遺失物的時候,應當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遺失物等相關必要的之處費用。

但隨著普法的深入,故事卻又開始走向另外一個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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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包落在滴滴專車內 長沙司機領3000元感謝費後才還

說好的拾金不昧呢?長沙滴滴司機撿錢包,索要3000元感謝費

網友: 過分了,而且涉案金額這麼大,這是犯罪了吧

無獨有偶,近日在浙江寧波發生的一件事迅速在網絡上發酵,引來網友一片熱議。一位女子手機意外丟失後被一大媽撿到,這名女子在聯繫到對方後,對方要求女孩支付2000元的謝金,不然不會退還手機。由於女孩剛上班,並沒有那麼多錢,只答應支付500塊的謝金,但是大媽拒絕了,眼看手機要不上,女孩打算報警,但就在這時候大媽突然把手機摔在了地上。

2

一個大媽摔手機,整個寧波人都臉紅了。

说好的拾金不昧呢?长沙滴滴司机捡钱包,索要3000元感谢费

近日,浙江寧波一姑娘的手機被一大媽撿到。姑娘買了禮品並願意出500元酬勞,希望可以拿回手機。可大媽並不買賬,要求2000元報酬方可歸還。見姑娘報警,大媽則直接將手機摔碎。

寧波公安: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基於人道主義和保護弱勢群體的慎重考量,對該事件當事方及細節不作公開披露決定。

按法律規定,拾得人返還遺失物的,其享有必要費用償還請求權。此處的必要費用包括交通費和誤工費。照此執行應該就沒有問題了吧,然而,故事並沒有這麼簡單...

3

出租車司機送還手機索要100元好處費卻被失主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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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吉林市的出租車司機將女乘客的蘋果手機送還, 疑似索要100元酬金,但是乘客只肯給66元並拍下視頻發到網上進行曝光

網友:千萬不要讓好人寒心!

其實涉及人性的部分,幾千年前的古人就提出瞭解決思路。我們偉大的思想家孔子就針對此類事件,發表過重要指示!

國學課堂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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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的,回國後就可以到國庫中報銷贖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端木賜)在國外贖回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不接收國家賠償金。孔子說:"你做錯了,從今以後,魯國人就不再願意為在外的同胞贖身了。你如果接收了國家的補償金,並不會損害你的行為;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錢,別人就不肯再贖人了。

又有一次,孔子的另一個弟子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為了感謝他就送了他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說:“這下子魯國人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夫子見微知著,洞察人情,實在是了不起。

他山之石

德國民法典第971條第1款規定:“拾得人可以向受領權人請求賞錢。拾得人的賞錢,在物的價值不超過五百歐元時,為物價值的百分之五,超過五百歐元時為超過的價值百分之三,在動物的情況下為百分之三。拾得物只對受領權人有價值的,拾得人的賞錢必須依照公平裁量予以確定。”

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229條第2款規定:

“撿拾人有權要求有權領受拾得物的人付給數額為拾得物價值20%以下的報酬。如果拾得物僅對有權領受的人有價值,則報酬的數額與該人協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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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鼓勵拾金不昧,不是從口頭上的表揚,而應該支持失主向拾獲者支付必要的費用。目前存在的問題應該是這部分費用的計量方式。

我們可以看到西方法律裡,對這部分報酬規定的非常之細。操作性很強,我們是否也應該效仿?頒佈細則,將這部分酬勞的折算方式進行規定,促進社會文明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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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紅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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