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眼部护肤?

程文顺

一.日常护理

日常眼部肌肤的护理,最先关注的,应该是你自个眼部肌肤的状态,然后再选择出适合自己肤质的眼部护肤品!

在选定好眼护产品后,最好采用眼部精华—眼胶或眼霜的顺序进行保养!当然,如果你眼周皮肤较好,只涂抹一个精华或是眼胶就可以了,但如果近期眼周皮肤状况较差,建议眼部精华与眼霜叠加使用会比较好哦!

在涂抹上眼霜后,最好辅以按摩的方式促进其加速吸收,这样能有事半功倍的效用哦!

二.集中护理

以日常护理为前提,还得多注意每周1-2次的集中护理!

当然啦,眼部肌肤的清洁非常关键,因它自身极为脆弱,所以清洁时一定要选用非常温和的卸妆产品或清洁产品!

另外,仅仅使用眼霜的话,眼部肌肤所能吸取的营养十分有限,而定期采用眼膜等方式对眼睛进行集中护理,能大大改善眼部的肌肤状态哦!

三. 如何挑选适合自己的眼部护肤品?

我们先来认识一下最常见到的眼部护肤品:

眼胶:也叫眼部啫喱,它的功效同眼霜相似,但因质地清爽,对细嫩的眼周肌肤几乎没有不适感,能舒缓眼部肌肤,可多用于消除眼袋、黑眼圈!

眼霜:和眼胶相比,眼霜的质地较为浓稠,能滋润眼周肌肤,改善皱纹、细纹,并且达到减轻黑眼圈、眼袋等效果!

眼膜:眼膜如同面膜一样,是眼部肌肤的急救妙方!它能快速补充眼部的水分,消除疲劳,增强肌肤的弹性。要想快速减低熬夜导致的浮肿和黑眼圈现象,使用眼膜是再好不过了!

提醒一下哦!对于这些不同性能、清透度、营养含量的眼部护肤品,因人而异是前提,而眼霜选择的关键还得从效果入手!我这里就给大伙列了几点:

1.能改善自己的眼周问题,这是根本!

这里就需要你摒弃什么流行的、明星推荐的火热产品,只有对自己有用的才最关键!

2.能在解决问题后维持好眼周肌肤的状态!

不少眼霜会在短期内产生明显的效果,却无法具备长期的疗效,而追求稳定的肌肤状态,才是我们每个人护肤的关键哦!

3.不长脂肪粒!

不少眼霜所添加的营养成分过重,会不断引发眼周出现脂肪粒、红肿等刺激症状,一旦出现这类问题,你就得反思下是不是眼霜没选对啦!

4.适合自己的年龄!

不是每一款合适别人的眼霜都适合你,不同年龄、不同肤况的肌肤问题,它的形成根由及解决方法都存在差异哦!

5.是否具有针对性!

混合性的眼霜总有点滥竽充数(个人喜好,不喜勿喷哦~),而根据个人眼周问题而选择针对性强的眼霜,才会具有明显的专效性!

好啦,这里说的也是有限,最好定时考量下自己眼周肌肤的最新状态,并及时调整更新眼霜的替换,这样才不至于让眼周越变越差啦!


黛丽清

根据眼部肌肤的特点,我来讲解眼部护肤的几大要点:


眼部肌肤,很薄很薄,仅为人体其它部位皮肤的约1/4;皮肤的结蒂组织繁多,但微血營特别丰富、纤细;几乎没有皮脂腺和汗腺。

所以,眼部肌肤是人体最容易堵塞和衰老的肌肤,极易产生黑眼圈、细纹、皱纹、眼袋,特别是当我们熬夜、用眼过度、疏于护理的时候。

为了延缓眼部皮肤的衰老,我们有必要从20岁左右,就开始养护自己的眼周肌肤,具体如下:

根据自己眼周肌肤的实际年龄,选择合适的眼部精华、眼霜。

一般来说,肌肤年龄在28岁以下,选择“补水舒润"型眼护产品;肤龄在28岁以I,选择"紧致炕衰"型眼护产品。同时,每周做2~3次眼贴膜,或眼部精油按摩;涂抺眼部精华和眼霜后,也应轻轻按摩(由内向外、由下至上),促进吸收。(按摩穴位如图所示)。

使用眼部护肤产品,要长期坚持,才有"滴水穿石"之功效。


75241189171

眼部护理要趁早,超过20岁就要开始准备各种眼部专用护肤品啦!比如眼霜,眼膜,眼部精华等

眼膜


有些人天天敷面膜,问她多久敷一次眼膜,她傻了,一个没有!好吧,你年轻你任性,我就不行,25岁的我被各种亲戚还有前男友的小孩叫阿姨,😭太伤人了,我只好默默的回到家卸妆打开冰箱拿出我的贵妇眼膜敷着,平复一下我的心情,😌我通常一星期敷两次眼膜

贵妇眼膜挺好用的,含有黄金砖石分子,珍珠,绿茶,芦荟,玫瑰等美容成分,很保湿,敷了之后眼周皮肤饱满,淡化细纹,不过敷之前最好用热水将眼膜溶解,因为它是凝胶装的,溶解后更好吸收

眼部精华

超过25岁步入熟龄肌,对于眼部的护理,我感觉眼霜带来的保湿感不够持久的样子,开始使用眼部精华这样可以修复眼周皮肤的护肤品

雅诗兰黛ANR眼部密集精华露质地很润,皮肤很容易吸收,使用时要轻轻推开,点触皮肤让它吸收,然后再用指腹按摩皮肤,可以帮助改善细纹,淡化黑眼圈,按摩几十下后可以开始上眼霜了

眼霜

随着年龄的增长,眼部的防晒很重要!如果防晒霜的防晒指数不够的话,可以用一款带有低防晒值的日用眼霜来增加眼部防晒

由于我的防晒霜spf50的高防晒指数,所以选了没有防晒指数的雅诗兰黛小棕瓶眼霜,在眼部精华后使用,作为干皮,觉得很滋润,很保湿,有一定的抗皱效果,一整天眼部周围没变干,只不过去皱那倒是还没有发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