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擦亮派驻“探头” 注重监督实效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擦亮派驻“探头” 注重监督实效

今年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着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保证有关强化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会上表明态度,提醒监督。在参加的部务会和党组会上,将监督从事后执行前伸至事前讨论决策过程,严格决策程序,预防决策风险。为保证“参会监督”效果,纪检监察组会前做足功课,会上坚持原则,对不符合纪律规定要求的,表明态度,把脉问诊,对症下药。会后,存档留痕,追踪实效,起到了提醒监督、事前预防的效果。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把关监督。在重要节点和节假日,聚焦“四风”新变异及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纪律作风问题,明确工作步骤和方式办法,多方位、多层次对各部门应急值守、公车停放和内部食堂等开展突击察访。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对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建立廉政风险点,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作用,形成良好廉政氛围。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一线监督。今年3月份,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跟进,对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今年4月份,采取不打招呼、进村入户走访等形式,对被监督单位的帮扶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了工作队员长期不在岗等问题线索。同时,结合年初目标任务和公开承诺,开展“三公”经费开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专项检查。

四是关注日常工作,巡查监督。纪检监察组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整合好、贯通好、执行好,通过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起到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作用。抓好年初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26项,要求各级党组(委)扛起主体责任,一项一项抓好落实。6月份,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对运城日报社、运城广播电视台和市新闻中心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切实把各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现在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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