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媽被「年輕」十歲 母子身份證上僅差14歲

●尷尬 母子身份證上的年齡僅差14歲

侯女士說,她其實是1946年7月9日出生,和老公同歲。1971年前後,侯女士的老公給她辦理遷移戶口手續時,不知是侯女士的老公沒說清,還是戶籍工作人員沒聽清,她的出生日期被登記成了1956年7月9日,讓她整整“年輕”了10歲。

誰不想年輕啊?“年輕”10歲的侯女士竟遇到不少尷尬事兒。

所以,侯女士很少給別人看自己的身份證。

有人可能要問了,侯女士已經“年輕”這麼多年了,也已退休,為啥非得更改年齡?其實,除了她和大兒子身份證上的年齡相差不大外,還有很多實際問題。比如,到目前為止,她無法享受免費乘坐公交車的待遇,無法享受到部分旅遊景點免門票的待遇。65歲以上退休人員每年調整一次工資,這樣的好事目前也輪不到她。“主要是我真實年齡已經到了可以享受這些待遇的時候,卻享受不到,感到很虧。”侯女士說。

●苦惱 想更改年齡不是件容易的事

開始辦理第一代身份證時,侯女士就想把自己的真實年齡改回來。她到派出所詢問,得到的答覆是:“等不忙時給你查一下。”這一等,就是20多年。

後來,侯女士多次到派出所,希望更改年齡,始終沒能成功。

去年冬天以來,侯女士經常到市公安局定和派出所戶籍服務大廳申請更改年齡。

侯女士說,她有1962年初中畢業時的集體合影照、1967年沁陽職業學校的畢業證、1986年新鄉地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以及兒子的身份證原件為證。

●說法 證據有說服力,可變更年齡

雖然一直未能如願,但侯女士沒有放棄。尤其是看到晚報報道的兩篇變更年齡成功的新聞後,她希望藉助晚報圓夢。

該負責人說,更改年齡是非常慎重的事情,過去,因為特殊的歷史原因,年齡登記不夠規範,一些人為了能招工、入學、參軍,有更改年齡的行為,還有一些確實是公安機關登記錯了。侯女士想更改年齡,必須找到原始依據,有依據的話,可以為其變更年齡。另外,她可以提供自己兄弟姐妹的年齡、最大孩子的年齡,社區民警經過調查確認屬實,也可以為其變更年齡。需要提醒侯女士的是,變更年齡後,她的社保卡信息、銀行卡信息等都得自己去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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