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歲學生抽菸被老師逼喝「煙茶」 中毒被送醫

13 歲學生抽菸被老師逼喝“煙茶” 中毒被送醫

診斷證明

老師逼學生喝 " 煙茶 " 致尼古丁中毒

據郭先生介紹,小寶今年 13 歲,在洛陽市九都路一所中學讀書。因郭先生平時忙碌,小寶就在學校附近的新起點培訓學校上午託班," 孩子一星期回家一次,平時都在午託班生活 "。

郭先生說,6 月 23 日中午,小寶和兩名學生在午託班樓上有抽菸行為,被其他同學報告生活老師。生活老師讓三名學生面對牆壁站立,老師讓三名學生把剛買回來的兩包煙抽完。抽不完的," 生活老師找來水杯將沒抽完的煙(伴著菸灰),用涼水泡在水杯裡,讓孩子自己喝 "。

郭先生的說法得到了小寶的班主任的證實。據小寶就讀中學的班主任杜老師介紹,事情發生在午託班,其中兩名發生尼古丁中毒的男生是他們班的學生," 一名學生情況並不嚴重,住院觀察一兩天後就出院了,而小寶的情況比較嚴重,住院時間比較長 "。

年輕老師做事欠考慮

事發後,經郭先生多次反映,最終在西工區教體局相關負責人牽頭下與培訓學校達成協議,新起點培訓學校賠償郭先生家 1.5 萬元以及醫藥費約 800 元。

據李主任介紹,對學生進行處罰的男生活老師姓王,23 歲,到該機構工作約半個月。事發當天,有學生抽菸被生活老師發現,老師對學生進行了處罰。

" 這個老師也比較年輕,做事情欠考慮。" 李主任表示,該老師處罰學生前,並未告知培訓機構。該老師仍在該培訓機構工作," 我們對他進行了思想教育,確保不再出現類似事情 "。

教體侷限其 7 日內整改到位

針對此事,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律師杜鵬認為,小寶等三名學生抽菸的行為固然不對,但作為培訓學校的老師採用逼迫孩子喝 " 煙茶 " 的方式處罰,是對孩子的變相體罰,已經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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