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喷雾“逼停”高铁,不能“不教而罚”

但现在,毫无过错的公民却不断道歉,工作存在疏漏的铁路部门却站在处罚者的位置,表现出宽宏大量。

防晒喷雾“逼停”高铁,不能“不教而罚”

6月26日,郑州东开往安阳东的高铁上,烟感探头报警,导致列车急停、延误3分钟,后续列车也陆续受影响晚点。事故的原因,是一位女乘客患遮光性皮炎,必须要抹防晒喷雾,而喷雾引发了探头报警。事后,铁路警方表示,考虑到乘客是因病使用喷雾才导致列车停车,并且认错态度特别好,一直在道歉,因此仅对女乘客批评教育,并没有进行其他处罚。

事情到这里,似乎很完美。但是,实际上却是黑白颠倒,反被当做了理所当然!

高铁上不能抽烟,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规矩。此前,偷偷躲在卫生间抽烟,引发高铁降速的事很多,这些违规者事后也受到了惩罚。既然明知故犯,公众也认为他们是自作自受。

但是,这次女乘客的事情却不同。

铁路公安给出的处理,字面上理解,是应处罚,但看到态度好的情况下,未处罚。行政处罚,需依据法条而行,那么,我想问的是,这位女士违反了哪一条呢?是否有不准乘客在高铁卫生间使用喷雾这一条呢?显然,从来没有任何规定告知乘客,不能在卫生间使用防晒喷雾,那么,铁路警方又是凭据哪一条在批评该女士、教育该女士呢?如果这位女士据理力争,说自己没有错,不到歉,岂不是就可以因为“违法且态度不好”被处罚呢?

孔子有个弟子, 名叫颛孙师, 字子张。有一次他问孔子:“怎么样才可以治理好国家的政事?”孔子说:“尊奉五种美德, 除掉四种恶政, 就可以治理好国家。”而孔子所说的四种恶政之一,就是“不教而杀谓之虐”,意思是说,不加以教育到时候就杀人, 这叫虐。 后世流传中,不教而杀”演化为“不教而诛”的成语。

虽然没有拘留等等措施,但批评、教育已经是法律意义上的处罚。那么,没有具体的规则、没有告知、没有宣传普及,就处罚公民,实际上,就是“不教而罚”。

的确,这位女士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后果,但高铁作为服务提供方,对列车的性能、技术指标、各种技术状况都更加熟悉,理应预见到喷雾会引发的后果,并制定各种规章,提前告知顾客,保障列车的安全运行。如果高铁方都没有预料到,怎能要求普通乘客预料到呢?

但现在,毫无过错的公民却不断道歉,工作存在疏漏的铁路部门却站在处罚者的位置,表现出宽宏大量。这真是黑白颠倒,还觉得理所当然!

这样做的一个影响深远的后果就是,既然错在乘客,高铁方没错,那么,改进自然无从谈起。规则不改,自然也不会有相应的宣传。那么,乘客到底能不能再高铁上使用各种喷雾呢?香水、放哮踹喷雾、云南白药,到底还能不能用呢?这些乘客急需要知道的问题,再无下文。于是,下一次,公民又被“不教而罚”。而高铁的潜在技术、规章的疏漏之处还会继续存在,造成安全上的隐患。

所以,合乎法律、合乎情理的结局应该是,首先,铁总应该因为自己在专业上没有合理预见,向该女士道歉,以及向该次列车乘客,公众道歉,并改进后续工作,做出新的规章,宣传普及;而铁路公安部也应该道歉,因为他们错误的把改女士置于了一个应该被处罚的地位。

钱江晚报特约评论员 刘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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