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到期了怎么办!会被国家无偿收走吗?

房子70年到期了怎么办!会被国家无偿收走吗?

一、首先,你要明白房屋产权70年是什么?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房子70年到期了怎么办!会被国家无偿收走吗?

另外,这里还需要说明两个关于房屋产权70年的事儿:

1、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时算起,并不是你拿到不动产权证时的时间

举个例子来说明好了: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因情况而各有不同,但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直到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

这也就是为什么购房者买到房子后,却发现产权会无辜缩水了许多的理由。

2、产权并不都是70年,即40年产权其实并不是违章建筑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也就是说,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

房子70年到期了怎么办!会被国家无偿收走吗?

二、房屋产权70年到了之后,怎么办?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