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出行受限 主動籌款償還債務

【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實】失信出行受限 主動籌款償還債務

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該案僅用兩個月不到的時間就將案件標的90餘萬元款項全部執行到位。

2017年4月熊某以鍾某不當得利為由將其訴至安源區人民法院,法院最終判決鍾某返還熊某人民幣888800元,並承擔案件訴訟費等費用。判決生效後鍾某沒有履行還款義務。熊某遂於2018年4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及時向鍾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有關手續,並查詢被執行人鍾某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等財產信息。執行法官經調查後發現鍾某有20餘萬元的銀行存款和房產登記信息,於是及時對該款採取凍結劃撥措施,對房產採取查封強制措施。然而執行法官仍未聯繫上被執行人,遂依法將鍾某納入了失信黑名單。 不到半個月,鍾某現身了。原來納入失信黑名單影響了他正常出行,不能購買高鐵票,於是鍾某主動聯繫執行法官,執行法官向鍾某說明案件的情況和不履行判決義務的後果,鍾某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後三天內籌集款項70餘萬元一次性付清。至此該案90餘萬元執行款已全部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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