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转钱给“女朋友”买房 妻子懵逼了 做了这事让他后悔不已

前段时间,市民王女士可谓烦恼不已。发现自己的老公竟然有了外遇,更悲催地是老公还偷偷地把近十万元钱转给了小三,这把王女士气个半死。当然,气归气,这钱还得想办法拿回来,于是,王女士一纸状纸把小三告上了法庭。

已婚男子转钱给“女朋友”买房 妻子懵逼了 做了这事让他后悔不已

2014年市民王女士和相恋了3年多的庞某喜结连理,随后生了一个儿子。婚后两人感情慢慢变淡,丈夫时而夜不归宿,而王女士懒得去追问,直到2016年丈夫一次朋友聚会,让王女士坐实了丈夫有出轨的行为。

市民 王女士说:”我一开始就发现他有一些迹象了,但是真正发现我老公有这个出轨的情况,是在他一个朋友的朋友圈里面发现的。”

已婚男子转钱给“女朋友”买房 妻子懵逼了 做了这事让他后悔不已

发现了庞某和女同事吴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王女士对丈夫进行质问,但对方不是闪烁其词就是矢口否认。虽然丈夫否认,但是王女士通过银行查看丈夫的银行卡资金流向后,却发现了问题。

市民 王女士说:”我就去查了他银行流水,第一次就转了两三万这样子,后来就越来越多,然后我发现实在是不对了,我就拿银行流水去跟他讲,他不得已就承认了。”

庞某最终承认,自己前前后后转了近10万元给吴某,其中大部分被吴某用来买房。东窗事发后,王女士多次找到吴某要求退还丈夫的钱款,均遭到对方拒绝。一气之下王女士将吴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撤销丈夫赠与吴某房款的行为,要求对方如数返还丈夫转账的钱款,同时根据银行利率返还利息。

已婚男子转钱给“女朋友”买房 妻子懵逼了 做了这事让他后悔不已

王女士说:”那里面也有我的钱,我为什么要给他拿去养“小三”?

我要帮着养“小三”吗?我不会去一哭二闹三上吊,我就是要通过法律途径,坚决拿回我自己的钱。”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汪冬青说:庞某没有经原告同意

私下赠与第三者钱款,本身就违法了法律规定,还有社会的公序良俗

然后还侵害了原告知情的权利,他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无效的赠与行为,

被告返还原告103000元,最后我们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就判决被告返还原告103000元。”

王女士来到兴宁区人民法院拿回了吴某退还的购房款以及产生的利息共计103000元人民币,王女士表示,下一步不排除和丈夫离婚的可能,但就算把钱拿回来和丈夫分割,也不能便宜了“小三”。

这场家庭婚姻财产保卫战看似最终以正房战胜“小三”而告终,然而王女士赢回了钱却有可能最终输掉婚姻,如何做到忠贞地对待婚姻和爱情,如何“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希望每一对夫妻都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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