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陕西高陵推出的“共享村落”?

大小写的懵逼

如何看待陕西高陵推出的“共享村落”?

曾几何时,看到过为积极贯彻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盘活农村宅基地与农村房屋的使用权,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与闲置农房的多元化利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在北京郊区,有超过2000套的闲置农房通过“互联网+”与城市租赁需求对接,盘活闲置农房的新路径。现在陕西高陵又推出了“共享村落”!这无疑是在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共享睡眠都成为资本宠儿的情形下,又一巨大力作!如何让农村里的闲置农房“活”起来,陕西高陵的“共享村落”就应运而生!

据报载:陕西高陵的“共享村落”,是村集体或者是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进行流转交易的闲置宅基地和房屋。这次共有50户房源参与了“共享村落”的流转,他们大都地处渭河北岸,分布于高陵区张卜街道张家村、南郭村,想必是结合渭河治理风景区,大力开展乡村旅游产业。从上边的这张图片可以看出,基本上是走的乡村旅游,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及闲置房屋的流转。又据报载,村集体仅用了半个月时间就排查出大量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农民均有出租意愿。从中也看出了农民期盼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迫切心情!

高陵“共享村落”的推出,是一件值得期盼普遍推广的是好事情。高陵“共享村庄”是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流转交易自己的闲置宅基地和房屋,这是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流转方式的一种大胆探索,也可以看做是对宅基地房屋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力探索!这毕将为陕西省农村闲置房屋的多方式流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现在,好多农村繁华地段的闲置宅基地及房屋,由于受现行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政策法规的限制,往往是应可闲置,也不敢发挥效益,往往是空壳村、空心户到处存在,影响了村容村貌,影响了邻居的房屋安全,是有看法没办法。等待国家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推广,但却是有雷声无雨声!

高陵“共享村落”的推出,从距离、方式、时间、房源、数量等方面考量,无疑都是对陕西农村宅基地改革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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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观生活

这次高陵所谓的“共享经济”实质上也就是村集体或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进行流转交易的闲置宅基地和房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农村宅基地、农房的租赁,但是这个租赁并不是买卖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农村集体。


而首次出来共享的房屋有50套,位置位于渭河北岸,张家村和南郭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整理挖掘出来这五十套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在这些房子在完成“共享”之后90%的出租费是分配个人,10%归入村集体。

所以说到这里大家看懂了吗?所谓的“共享村落”和大城市的房屋中介又有多少区别呢?


华商网

我觉得共享村落的出发点是很好的。

但是共享村落的主要目标我们需要明白是什么,在农村开展共享村落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农民实现生活的富裕,同时也可以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让人们的生活水平得以提高。

如何更好的解决与建设共享村落,以及如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还有生态环境的保护。

期待共享村落在发展的同时,也注意保护好当地百姓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


做一个平淡生活的人

共享村落既能圆城里人的田园梦,又能使闲置的宅基和农房产生一定的收益!只是在政策设计上要合理,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基础设施要配套到位,使用权期限过短会影响对城里人的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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