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花商戶狀告「陳麻花」:憑啥我們不能叫「陳麻花」

昨天下午,位於兩江新區的知識產權法庭迎來一場特殊的庭審,庭審的案由有點拗口,叫“確認不侵害商標權糾紛”。為這場庭審,法院配備了三位法官組成審理團隊,原告席上坐著三位律師,被告席上也坐著兩位律師,各方對這場庭審都是嚴陣以待。

說“確認不侵害商標權糾紛”特殊並不為過,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該關鍵詞,僅有28件公開文書,資深法官介紹,這類案件在全國也不足百例。

該案的原告是磁器口麻花一條街的商戶們,如陳建平麻花、陳守林麻花等,被告為前不久通過微博等發佈維權公告的陳昌銀麻花。商戶們認為,自己名叫“陳建平陳麻花”、“陳守林陳麻花”並未侵害陳昌銀的商標權。

這是一場複雜的庭審,目前已休庭不下5次。歷時一天多後,昨天下午,因麻花商戶提供了新證據,陳昌銀代理律師要求“答辯緩衝期”,該案再度休庭。

緣由“他不告我們,那麼我們去告他”

現場 各方嚴陣以待,休庭多次未審完

6月25日,該案在位於兩江新區的知識產權法庭開庭。第一次開庭,法庭將開始時間設在上午,配備了三名專業法官,組成了審理團隊。要知道,知識產權法庭的法官都趨於專業化,這樣三人團隊審案足以顯示對該案的重視。

原告和被告也分別聘請了代理律師,此次的原告有4人(法人),併案審理,原告席上坐著三名代理律師。被告也不示弱,聘請了兩名代理律師。

庭審在法官的主持下顯得有條不紊,一開始,雙方就充分地表達觀點、舉證、質證,僅原告列舉的證據數量就有數十項之多。

6月25日下午,案件審了一天,法庭調查卻並未結束,法官宣佈:將於7月2日下午繼續審理。

昨天的庭審,因為一方有新的證據提交,另一方要求給出一個“答辯緩衝期”,案件將定於約半月以後第三次開庭審理。

為了提高效率、減少訴累、節約司法資源,對於昨天的審理,法官給雙方限定了提交新證據、答辯的時限。

第一個問題上,雙方各執一詞,麻花商戶們認為,“陳麻花”就是一個通用名稱,是姓氏+食品名稱的通用稱謂,而且商戶們還舉示了此前的一份法院判決書,判決書上有“陳麻花是通用名稱”的表述。

陳昌銀麻花一方則認為,“陳麻花”並非通用名稱,而是特指陳昌銀麻花,其餘的陳麻花都是對陳昌銀的仿冒,何況自己已成功註冊商標,就更應該享有特指的權利。

陳麻花是否為通用名稱?這需要法院作出裁決。

第二個問題也涉及了《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

《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商標註冊人申請商標註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於商標註冊人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在是否先於商標註冊人(陳昌銀)使用的問題上,原告均已提交了證據,需要法院予以認定。

其他麻花商戶望攜手 走地理標誌商標之路

6月22日,本報以《磁器口陳麻花能否註冊成一個地理標誌商標?》為題,報道了陳昌銀和眾多“陳麻花”商戶之間的幕後故事。

日前,重慶市磁器口陳麻花食品有限公司發佈一則通報。通報稱,該公司已擁有168個註冊商標,涵蓋了30類、35類、40類商標。此後,該公司還在微博發佈了一條維權公告,宣佈對一切侵犯其商標的行為將採取法律手段追究責任。

磁器口陳麻花公司的這一舉動招致其他麻花商戶反對,稱此類商標遭到陳昌銀及其代理人的搶注,“陳昌銀註冊的這些商標,並非以實際使用為目的,意圖就是獨佔所有商戶共有的資源,並以商標專用權為手段,打擊同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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