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养老!榆林两年之内每个县区建成容纳200-300人养老机构

近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跟着二三里一起来看看报告说了哪些内容?

报告提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智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切实完善体制机制:尽快修订完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政府、协会、企业、社区各自承担的职责,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认证体系、标准认定体系、第三方评估体系、考核管理体系等,尽快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通养老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体系的通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把货币补贴转换为服务补贴。

构建科学养老体系:多种方式打造完善、便捷、实用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要在城市的中心区、公园、广场附近等综合条件较好的地方规划建设“养医融合”的陕甘宁蒙晋一流的养老机构,同时要在两年内在每个县(市、区)建成一所200至300人床位规模的医养一体化集中供养机构。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支撑作用,搭建智能养老管理服务平台,并出台特殊优惠政策,创建标准规范的养老服务示范点。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采取公益创投、委托运营、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营公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民办养老产业发展,大力培育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采取在老旧小区租赁场地、新建小区在不占容积率的前提下按标准配套养老用地并审核验收等多种途径保障养老服务产业用地。

产业支持:要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开发养生养老、老年医疗药品、康复器具、绿色保健食品等项目,培育具有榆林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

全面加强农村养老:开展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幸福院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医养结合模式,实现城乡养老事业协调发展。

着力强化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强现有养老服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设立适当的公益性岗位,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考评管理办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技术达标、爱岗敬业、高中初级相匹配、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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