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涉案财物 确保廉洁执法

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保证公正廉洁执法,武定县人民检察院由纪检组牵头,案件管理、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参与,于近期开展了2013年以来所办案件涉案财物清理检查。

经过检查,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县检察院所办理的自侦案件共18件,涉案款物共计300.41万元,除127.94万元的案件正在办理未结案外,其余款项均按法院判决上缴国库或者退还单位。办案中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都依照法律程序执行,涉案财物与清单一致,账目明细清楚。密封、签名和盖章,符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法律文书的规定。对于办案部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后,未及时向案件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等检查出的存在问题,督促办案部门进行了及时整改。下步工作中,要求办案部门要端正司法理念,自觉接受监督,做好涉案财物日常管理工作。(纪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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