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且信披不及时 腾信股份实控人被深交所监管

千龙网北京7月3日讯 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腾信股份”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炜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57 号)。

监管函显示,徐炜作为腾信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通过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2%,即拟增持不超过768万股。徐炜仅于2017年10月10日增持公司股票3.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但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股票自2017年10月11日起停牌,上述增持构成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且徐炜直到 2018 年 4 月 10 日才披露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深交所指出,徐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4 条、第 2.1 条、第 2.6 条、第 3.1.7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2.17 条、第 4.2.18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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