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警方通報六起法治扶貧典型案例

碧江警方通报六起法治扶贫典型案例

碧江警方通报六起法治扶贫典型案例
碧江警方通报六起法治扶贫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助推脫貧攻堅決戰決勝工作,積極發揮公安職能作用,銅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全警動員、重拳出擊,嚴厲打擊脫貧攻堅工作中強拿硬要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威脅傷害幫扶幹部等各類涉惡違法犯罪行為,為打贏脫貧攻堅總攻戰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今年來,分局共辦理扶貧攻堅領域涉黑涉惡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4人,逮捕4人;辦理治安案件29起,行政拘留37人、罰款2人、警告1人、批評教育2人、集中訓誡6人。現將六起有代表性的案例簡要情況通報如下:

1

萬某韋等人強迫交易案

2017年12月左右,松桃縣大興鎮龍某必開車為碧江區川硐街道辦事處小江口村半溝組新農村“五改一維一化”工程項目運送空心磚至施工現場準備下磚時,被小江口村車隊成員向某、萬某勝發現,便用自己的車輛將龍某忠工程車堵住不允許離開,同時電話聯繫車隊長楊某軍前來處理。龍某忠工程車被堵後,小江口村黨支部副書記萬某勇接通知帶村組幹部趕到現場協調,但楊某軍等人不聽勸告仍然不讓工程車離開。直至小江口村車隊長萬某韋強迫“五改一維一化”工程項目負責人封某政同意只讓其車隊運輸扶貧項目“五改一維一化”材料後,才讓龍某碧工程車離開。

2018年3月初,萬某飛承包小江口村半溝組“組組通公路”項目工程時,因為工程進度緊,便通知川硐辦事處板栗園村5臺運輸車為其拉運石料。小江口村車隊成員萬某勝發現該情況後立即向車隊長萬某韋、楊某軍報告此情況,萬某韋、楊某軍隨即通過電話的方式對萬某飛進行言語威脅,要求萬某飛不能將5臺運輸車輛開到小江口村轄區內,以後也不能聘請外地車輛運輸材料,只能讓小江口車隊運輸和購買其車隊的砂石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犯罪嫌疑人萬某韋、楊某軍、向某、萬某勝等4人採取堵車的方式強迫封某政、萬某飛等人接受運輸服務的行為涉嫌強迫交易罪,分局對以上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2

羅某培強拿硬要“五改一化一維”公私財物案

羅某培、樊某和(系羅某培妻子)兩人自2018年1月起,多次以無住房為由,要求政府給其修建房屋並享受“五改一化一維”政策。由於兩人雖是該村村民,但其長期隨女兒居住在碧江城區,且村裡也沒有房屋,不符合危房改造和“五改一化一維”的條件。駐村及村組幹部多次進行政策宣傳及勸阻,兩人均不聽勸阻,並在3月份期間分兩次私自將“五改一化一維”水泥、沙石等施工材料強拿回家佔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分局依法分別對兩名違法人員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3

楊某發故意損毀“五改一化一維”公私財物案

2018年4月1日,冷水村村民楊某發到冷水村老屋基組花壩衝農田處幹活,發現花壩衝山溝裡的水被接入新修建的蓄水池,其便以可能影響自家農田灌溉為由用隨身攜帶的鐮刀將蓄水池水管砍斷,導致冷水村老屋基組等5個村民小組600餘人的飲水不能正常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分局依法對違法人員楊某發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4

羅某龍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案

2018年4月23日,羅某龍以“五改一化一維”工程排水管從自家菜地過為由,要求享受“五改一化一維”政策項目。由於羅某龍提出的要求不符合規定,幫扶幹部未答應其要求,羅善龍便將埋在地下的排水管挖出導致損壞,村委會主任羅某軍在協調無果後報警。羅某龍在得知羅某軍報警後,便揚言要殺死羅某軍和駐村幹部金某。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分局依法對違法人員羅某龍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5

滕某軍毆打幫扶幹部案

2018年5月10日,河西辦事處工作人員黃某軍、毛某軍等人請工人為幫扶對象滕某軍弟弟滕某光修繕房屋。因滕某軍覺得工人沒有按要求幫其弟弟修繕房屋,便與施工人員發生口角。黃某軍立即上前進行勸阻,並將施工人員勸離現場。在勸離過程中,滕某軍向黃某軍臀部踢了一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分局依法對違法人員滕某軍處行政拘留兩日處罰。

6

楊某光等人阻礙扶貧項目施工案

2018年4月10日至12日,楊某光、楊某壽、楊某陸、楊某等人要求碧江區瓦屋鄉政府對瓦屋鄉小婆溪坡改梯項目改名,被鄉政府拒絕後,便阻礙該項目工地施工。期間,鄉政府與派出所等多次進行勸阻,但楊某光、楊某壽、楊某陸、楊某等人不聽勸告,並多次對該項目工地進行堵工,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條三之規定,分局依法對楊某光、楊某壽、楊某三名違法人員處以行政拘留七日處罰,對違法人員楊某陸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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