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我不是藥神》會對原型人物陸勇造成什麼影響嗎?

讀劇慧眼

《我不是藥神》上映不會對陸勇造成任何負面影響。

電影的拍攝已經得到陸勇的同意,他之前擔心會遇到跟崔永元一樣的狀況,但他認為這是一部積極向上的正能量作品,便欣然同意。



影片確實與實際情況有很多出入。

1.電影中程勇是一個印度神油店老闆,而現實中陸勇是一名成功的企業家。

2.電影中程勇開廠子的錢都是靠賣藥賺來的,而現實中陸勇在得病前已經做成了企業。

3.電影中程勇起初賣藥是為了賺錢,而現實中陸勇不是靠這個賺錢,只是單純病友間的互助。

4.電影中程勇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現實中陸勇沒有被判刑。他被逮捕後在監獄關了一陣,後來被撤訴,原因是陸勇只是指導別人買藥,並不是代購。



我們可以看出,現實中的陸勇更加符合“藥神”這個稱號,病友們都叫他“藥俠”,為了他聯名寫信求情。

電影中為了激化衝突,對故事做了加工處理。程勇這個人物先抑後揚,有血有肉,讓人感動。

迷影覺得《我不是藥神》跟《手機》是有本質區別的,《我不是藥神》歸根結底是正面的,講程勇拔高到了很高的境界,而《手機》則完全是表現負面的東西。

大眾誤會崔永元,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當時傳媒閉塞,闢謠的信息無法觸達到每一個人。現在就不一樣了,大家上網刷一刷就能知道哪些是加工的,哪些是虛構的。

所以,我認為《我不是藥神》的原型完全不用擔心被人誤會,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迷影生活

現在判斷影響什麼的,好像還為時尚早,但是根據《我不是藥神》現在積累的強大口碑來看,如果這部電影對陸勇有影響的話,可以預計都是正面的影響。

另外,我們應該區分開,電影畢竟是虛構的故事,是藝術創造,跟現實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所以,我們不能用電影中人物角色程勇的關係去套在原型人物陸勇身上。電影中,程勇是個賣印度神油的中年落魄男人,而且很可能有點家庭暴力,才導致妻子離婚,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父親也身患病痛。可以說,電影主創為了強調這個人物最後的救贖,故意設置了這樣底層的小人物角色。但是現實世界中的陸勇一家企業的老闆,也是一位慢粒白血病的患者。

正因為他是患者,才深深體會到患者內心的那種絕望。正版的抗癌藥物,一盒要兩萬多,陸勇就算是企業老闆,也感到了壓力,更別說普通患者。所以當陸勇發現印度的仿製藥價格低廉,只要兩千多的時候,他也沒有陷入非理性的狀態之中,他先自己試用了之後,確定的療效之後,才通知其他患者,並且義不容辭地擔任起了從印度“走私”藥物的責任。

從這些行為來說,陸勇不但是一個企業老闆,還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他有同理心,能感受到其他患者的絕望,不敢說他擔負起了拯救這些人的責任,但是危難之間,能伸出援手,這種行為無疑值得讚賞的。但是電影中,對人物的塑造,為了保證故事的戲劇衝突,需要塑造一個貪小便宜,總想發財的程勇,然後讓他從一個唯利是圖的商人開始覺醒,發現人性的善良,最終成為真正的“陸勇”——一個行俠仗義的俠客。

所以說,藝術是創作,我們不能對號入座。陸勇是人物的原型,但是他的行為與程勇是不一樣的。之所以強調這個,是因為想起陳可辛的《親愛的》,本來也是部正能量滿滿的電影,但是因為趙薇飾演的人物,為了找孩子,跟其他工友發生了性關係,因為這個電影中的橋段,被原型人物把《親愛的》劇組告上了法庭,她說,電影上映後,她在村子裡無法立足,被人指指點點,都說她為了找孩子跟其他男人上床了。對農村婦女來說,這個殺傷力是致命的。

想起來非常可笑,也非常荒誕,但是這就是事實。對很多人來說,只要是根據現實改編的電影,大多數人都無法區分何為藝術和現實,他們往往把電影中的情節與現實中的人物對號入錯,並且一再求證那個細節,比如電影中的程勇想跟譚卓飾演的劉思慧上床,那麼現實中會不會有人認為陸勇跟某個女人上床了呢。真不好說,希望電影上映後,這些困擾不會騷擾到陸勇的生活,讓他依然成為一個俠客。


說書人思鬱

在電影中,對於陸勇的改編,除了姓名,還有一個非常大程度的變化——那就是原型陸勇本身也是白血病患者,而在電影里程勇只是一個販賣保健品的小商販,隨後良心發現,願意主動幫助白血病患者們購買印度仿製藥。

對於這樣一個改變,其實原型陸勇並不太接受,我在一次陸勇的採訪中看到,他說:其實對於程勇的改編並不是太接受,因為我隨後在司法程序上要比電影裡複雜的多,而電影裡的人物也不是白雪患者,而是一個一開始視財如命的商人最後才轉變為一個幫助病人的人。

但是導演文牧野卻認為電影作為大眾藝術,需要在原型人物上做到更多維度的考慮,所以最後陸勇還是接受了這個設定,讓在電影中的程勇心理變化更多一些。

在當初陸勇案發生的的時候,各大媒體也曾爭先報道,相信這次《我不是藥神》的上映也勢必會再度引起廣大大眾的關注,又將再一次把陸勇推上輿論之中。

不過幸好,時代在進步,也相信大家會對這起事件會有更多的看法。


香港電影

早在電影《我不是藥神》上映之前的6月8日,陸勇就發表了一封公開信,雖然影片是以正面形象來體現他的,但陸勇似乎並不領情,而且還將通過法律途徑向劇組討說法。

陸勇在公開信中擔心電影會造成幾個假象,一是認為他憑此賺了很多錢,二是感覺片中對病人的個別笑點是殘忍,三是他想在影片最後說點什麼,遭到了審片的拒絕。另外,他還承諾,如果片方以後能給經濟方面補嘗的話,他會悉數捐獻給癌症基金會。

但是!就在電影上映後,事情出現了轉機。

陸勇不但參加了首映禮,而且還對片子大加讚賞,其中的峰迴路轉,讓人摸不清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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