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5」他山之石丨轉變監督模式,提升監督質效

「675」他山之石丨转变监督模式,提升监督质效
「675」他山之石丨转变监督模式,提升监督质效

6月26日,全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業務培訓班在國家檢察官學院湖北分院湯遜園校區開班。襄州區檢察院作為基層院的代表,就辦理公益訴訟及辦理民事審判人員違法行為和執行活動監督情況進行了經驗交流。

「675」他山之石丨转变监督模式,提升监督质效

該院分管民事行政檢察部的副檢察長吳芝媛介紹了2017年以來該院在新形勢下兼顧傳統民事行政訴訟監督與公益訴訟工作,更新理念,轉變監督模式,提升監督質效,探索出一條民事訴訟監督力度與質效並進的道路的一系列做法。

主動走出去拓展案源

該院以全國檢察機關“基層院民行推進年專項活動”為契機,組織幹警進機關、進企業、進鄉鎮、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在全區範圍廣泛開展民行新職能、新任務、新要求宣傳活動。為了拓展案源,特別聘請轄區19家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主任或者業務骨幹,擔任襄州區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聯絡員,並舉行座談會,全面宣傳介紹民行檢察職能範圍、程序、手段及成效,取得了明顯效果。2017年以來,該院當事人及聯絡員代理申請監督的案件上升50%。

主動走出去調查核實

在辦案中,該院注重加強與法院溝通,主動了解案件背景、瞭解承辦法官的想法,統一認識,提升監督實效。如2017年7月,襄州區檢察院在辦理陳某某申請結果監督的案件過程中,認為申請監督的理由充分。為了爭取以再審檢察建議方式予以監督,該院多次與區法院聯繫和協商,區法院經過充分討論後,一致同意予以再審,襄州區檢察院遂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採納了該院建議。

主動走出去溝通協調

為了保證監督質量,幹警在辦理每一起案件過程中,自覺摒棄“拍腦袋、靠習慣、憑經驗”的傳統做法,堅持科學分析決策,深入調查研究,辦案中認真聽取監督申請人的意見,仔細審查申請監督材料,確定監督重點,擬定調查提綱,做到謀定而後動。如在辦理劉某、朱某申請的監督案件中,承辦檢察官經過初步審查發現,案情十分複雜,且時間跨度大。在經過反覆調查、取證、協商的基礎上,該院向法院發出了檢察建議,督促法院糾正,最終法院接受了該院意見。

實現靠傳統經驗辦案向科學謀劃辦案的轉變

深挖司法不公背後的司法人員犯罪,是訴訟監督的“牛鼻子”。發現和移送司法不公背後的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是民事行政訴訟監督的職責所在。在辦理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過程中,承辦檢察官不斷增強線索意識,發現、移送並配合偵查,成功辦理了區法院執行人員賀某某貪汙執行款犯罪案等案件。

「675」他山之石丨转变监督模式,提升监督质效

2017年以來,該院共辦理各類民事行政監督案件98件,發出民事再審檢察建議6份;針對民事執行違法發出檢察建議18份;針對民事審判人員違法發出檢察建議16份;針對行政審判程序違法發出檢察建議13份;針對行政執行違法發出檢察建議36份。法院對該院各類檢察建議的採納率和回覆率均達100%。此外,該院還向有關部門移送辦案中發現的司法人員職務犯罪線索2條,目前涉案人員均已被判刑。2017年,襄州區檢察院在全市民事和行政業務考核中獲得兩項第一,同時還被省院評為全省“基層院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推進年活動先進單位”。

來源丨襄州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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