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強化責任追究 力促正風肅紀

新興:強化責任追究 力促正風肅紀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興縣紀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恆糾“四風”,三管齊下強化問責,力促正風肅紀,提升群眾對反腐倡廉成效的獲得感。

一、嚴格責任追究,強化制度執行。根據省《關於細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責任追究的通知》精神,按照《“一案雙查”工作流程圖》要求認真開展“一案雙查”,既查處當事人違紀問題,又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如2015年9月,縣紀委在查處某村村幹部私吞集體土地租金等問題時,在查清該村4名村幹部非法侵佔單位財物等違紀事實後,立即啟動責任追究程序,除對4名違紀村官進行立案調查外,還對4名相關責任人的失職問題進行“一案雙查”,嚴肅責任追究。近年來,該縣通過“一案雙查”,共追究領導幹部責任18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人。

新興:強化責任追究 力促正風肅紀

二、加大問責力度,倒逼責任落實。以堅持常態化約談制度抓手,破解落實“兩個責任”壓力逐級遞減問題。縣委書記堅持“四個親自”,利用各種會議和到鄉鎮、縣直單位調研的機會強調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縣紀委書記帶頭深入督促各鎮黨委、紀委認真落實“兩個責任”。以上率下,著力打通責任落實“最後一公里”。堅持常態化的“書記約談書記”制度,近四個月,縣委書記、縣紀委書記密集式約談線索排查工作後進鎮黨委書記達9名,佔75%,有效倒逼各鎮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現線索排查提質增量,2016年全縣共排查線索236條,增幅29%,其中七類線索178條,佔75.4%。同時,加強問題導向,對中央督查組交辦生態環境信訪件涉及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13人、誡勉談話5人,移交組織部門處理4人。通過強化責任擔當和壓力傳導,既彰顯對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零容忍決心,又樹立對責任落實不到位者嚴肅追責的鮮明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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