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执纪审理连续15年“零申诉”

新兴:执纪审理连续15年“零申诉”

新兴县纪委坚持把保障案件质量作为执纪审理工作的核心价值和生命线,坚持“二十四字”方针,“三审”并重做实做细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执纪审理连续15年“零申诉”。

一是分类促审提效率。根据各类案件特点,积极推行“三七一”工作法,推动执纪审理工作繁简分流、快审快结,即:对以行政处罚结果为处理依据的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免去立案程序的法院判决移送类案件,3个工作日内审结;对危房改造、低保审核履职不到位等证据材料模式相对固定、核实证据可适当提速的, 7个工作日内审结;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尤其是上级督办件和大案要案优先审理。二是规范严审保质量。坚持重程序、重事实,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从源头上避免因处分不当造成的执行阻力。在规定时间内向受处分对象所在党组织或行政单位及本人送达宣布处分决定,并及时登记造册。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跟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无缝对接纪律处分各个环节。从文书格式、事实认定及处理意见等方面对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提出具体的纪律要求,彰显纪律审查特色,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要求,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三是回访固审强治本。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工作思路,针对不同的违纪性质和特点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帮助受处分人员端正思想、化受处分压力为主动作为新动力。回访教育后,以受处分人员的悔改态度和工作表现作为解除行政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积极的,及时解除处分;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懈怠的,督促所在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继续帮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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