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系列(一):獨立前的美國人和議會

在18世紀的時候,什麼是“英國人”和“英裔美國人”?

這個是很有趣的問題,因為我們知道,所謂的美國人,尤其是第一代美國人,實際上是由一部分冒險者,低等貴族的老三老四,也就是沒有權利繼承財產的低等貴族後代等等組成的,這些人遠渡重洋來到美洲,在當時這群人是個什麼形象呢?他們在想什麼呢?他們怎麼去看待大英帝國?他們為什麼要反抗大英帝國?

在那個年代的美國人實際上是對歐洲國家,不僅僅是英國也包括法國,有嚴重的自卑情結的,美國人對自己的口音自卑,對自己的舉止自卑,學術很差,沒有文化。在18世紀的美國作家們只要在大英帝國出版書籍亦或者撰寫文章的時候,一開頭就要對讀者抱歉,以一個簡單的例子,當時有個美國作家在自己出版的書的開頭寫到

我居住在美洲未開發的樹林裡面,遠離科學的源泉,也鮮有機會同博學的人交談……

美國系列(一):獨立前的美國人和議會

亦或是乾脆以自大掩飾自己的自卑,例如說自己才是“真正的英國人”,而現在居住在英國的英國人實質上已經變了。美國國父托馬遜傑弗森甚至覺得,美國的年輕人壓根就不應該去歐洲,因為這群年輕人一旦去過了歐洲,見識過歐洲的花花世界,會嚴重打擊這些美國年輕人,導致他們沒法再回到美國生活。

和現在的自大的美國人差別很大,實際上就是今天的美國人也覺得歐洲人似乎更加有文化一些,只不過今天的美國人已經完全不在乎了。

既然如此,為什麼美國發展出了自己獨特的國民個性,進而反抗大英帝國呢?為什麼美國人那麼重視自由,而不像英國人一樣注重等級制度呢?

這實際上就是中國常說的“山高皇帝遠”,在中國這種情況其實也比較類似,所謂皇權不下鄉,鄉下實際上是由鄉紳,宗族來進行自治的,而顯然美洲距離英國本土更遠。

而美洲人民自身的經濟狀況又強化了他們對“自由”的願望。在當時的美國白人,擁有投票權的有60%到80%,當時的美國人民70%以上擁有土地,而在英國本土也僅僅有20%左右,美國人有遠比當時的英國人更加獨立的經濟條件。

在1760年之前,北美殖民地還能接受英國的管理,但是在1760年之後,北美和母國之間的爭端就越來越激烈起來,除了有像上面所說的獨立的民族意識以外,北美殖民地的經濟也發展起來,在當時北美有人口200萬,有自己的殖民會議下院,由於本土人民的支持以及大英帝國對殖民地的放任自流,導致北美殖民會議下院和殖民地總督的權力較量中屢屢獲勝,下院的地位大大提高。加之法國從北美撤退以及印第安人威脅緩解,殖民地的國防問題已經不是迫在眉睫,此時的殖民地已經具備了自治的條件。

當一切都成熟以後,只需要一個導火索就可以把北美炸開,導火索就是徵稅。


在18世紀的英國,議會的權力一度是急劇擴張的,而當時殖民地的一些美國國父們不少是律師,是非常清楚議會的權力,因此才對關於議會代表的問題那麼不滿,而在殖民地的美國人認為他們作為英國的自由民,在經過英王許可後來到美洲,在沒有英國政府的支持下開發美洲,繁榮美洲,為大英帝國帶來了巨大的財富,他們是為大英帝國做出卓越貢獻的,而英王居然恩將仇報剝奪殖民地人民的話語權,這實在是不可容忍的。

徵稅問題的根源,在於大英帝國的財政問題。1763年英國結束和法國的七年戰爭,這場戰爭受益最大的卻是美國人,因為英國人將法國勢力逐出了北美,大大有利於當時北美殖民地的擴張,而北美殖民地對於七年戰爭的貢獻,無論是人員還是物資都極其有限,這激發了英國的巨大不滿,英國認為這群土包子忘恩負義。

實際上在1764年的《糖法》和1765年的《印花稅條例》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維持北美領地一萬人英國軍隊的開支問題,從情理上來說,這支部隊既然是為了北美殖民地的安全,那麼它的費用自然理所應當由北美人來承擔,可是英國人沒想到北美人的反抗是如此的激烈。

首先得說:徵稅必須得到人民或者議會的同意。這點不但北美人民認同,連英國人也認同的,如果北美人在英國議會有代表,那麼徵稅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如果沒有代表呢?更關鍵的是:殖民地到底在整個大英帝國中處於一個什麼樣的地位?

對此英國人的闡述是這樣的:所有的大英帝國的國民都在議會中有代表,因為議員不但是自己選區的代表了,更是大不列顛平民的代表,無論何地的臣民,本土的還是殖民地的,無論這些人是否在議會上有自己特定的代表,只要議會多數通過的法案,他們就應該執行。實際上在英國本土也有很多地區沒有自己的特定代表,例如說曼徹斯特,伯明翰等富裕之地也在議會沒有席位,難道他們也可以不執行議會的決定嗎?殖民地是英王創設的法人,那就更沒有理由不執行議會決定。

所以各位讀者,你們覺得這個闡述如何?

而殖民地的答覆則是:英國的闡述是不對的,因為在英國本土存在一個利益共同體,而北美居民和英國選民不存在利益共同,殖民地所受的壓迫,不可能得到英國本土選民的同情,這些議員既不瞭解北美的情況,北美人民也無法對這些議員加以約束,因此北美人民對這些議員幾乎是束手無策的,這些人根本不是北美人民的代表。

所以這正中我們剛才 提到的問題,就是殖民地在殖民體系中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地位?英國人為什麼不賦予這些殖民地在大英帝國的代表權?

大英帝國有苦衷的。

如果說賦予北美殖民地的代表權,那麼要不要賦予其他國家的代表權?我們知道強盛時期的大英帝國有3300萬平方公里,而大英帝國本土卻連個零頭都佔不到,人口更是沒得比,如果說真的是富裕全部殖民地都有代表權,那麼像印度這類的地區要不要代表權?非洲地區的殖民地要不要代表權?印度的人口可比大英帝國本土要多的多。

如果說每一個殖民地都要有代表權,那麼最後決定大英帝國生死存亡的,就不是大英帝國本土居民了,而是那些殖民地居民了,你能想象在大英帝國的議會上是一幫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吵架的情景嗎?

這就是大英帝國作為帝國擴張的本身和民主制之間的天生矛盾,這個矛盾是根本無法調節的,從北美和英國的辯論基本就可以斷定未來大英帝國所屬殖民地的最後結局是什麼,那就是自治領。

我們回到之前的問題,在整個辯論以及獨立戰爭中,其導火索無疑還是徵稅的問題,無論是糖稅還是印花稅,其實和平民關係沒有那麼大,和商人關係倒是很大,可想而知導致最後破局的和商人是分不開的。而當年代表英王建立殖民地的也是商人。

所以當時在北美時期,商人是一個什麼樣的角色?

看下一期:資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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