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魯迅先生的文章?

感動一句話

【雜文的價值】單論文學價值,魯迅先生的文章,散文第一,小說第二(有些小說可作散文來讀),雜文只能排第三。其雜文寫作,以1927年為界,此前大多可讀,此後無甚看頭。以前說過,《而已集》(1927年作品,1928年出版)之後的雜文,至少三分之二,於世無益,除了向後人證明,魯迅所生存的世道何其逼仄,所陷入的仇恨何其激烈,所選擇的生活何其虛妄。可悲的是,魯迅生命最後十年(1927-1936年)的寫作,恰恰以雜文為主,這實在是一種對生命的荒廢,與對肉身與精神的自殘。對此,以他的敏銳,早有預感。1925年12月31日,他編定《華蓋集》,感慨道:“現在是一年的盡頭的深夜,深得這夜將盡了,我的生命,至少是一部分的生命,已經耗費在寫這些無聊的東西中,而我所獲得的,乃是我自己的靈魂的荒涼和粗糙。但是我並不懼憚這些,也不想遮蓋這些,而且實在有些愛他們了,因為這是我轉輾而生活於風沙中的瘢痕。凡有自己也覺得在風沙中轉輾而生活著的,會知道這意思。”這彷彿有些“從俗浮沉,與時俯仰”的意思,對魯迅而言,當寫作的意義,從“我們的第一要著,是在改變他們的精神”,下降到對時代或歷史的見證,即便不能說退步,卻也呈現了一種深沉的無奈。



【關於長篇】有人責難魯迅未能寫出長篇小說,從而質疑其大師地位。這顯然是皮相之談。當年魯迅連諾貝爾文學獎都不曾放在眼裡,大師頭銜,更如浮雲。不過他與長篇小說無緣,的確是一個值得考究的問題。他這一生,曾兩次起意寫長篇,一是1920年代初,計劃寫一部以楊貴妃為主題的長篇,二是1930年代初,計劃寫一部以紅軍為主題的長篇,不幸俱告夭折。這背後最關鍵的原因,如魯迅自語:“創作既因為我缺少偉大的才能,至今沒有做過一部長篇……”(《魯迅譯著書目》,1932年4月29日)這裡的才能,竊以為一指架構或格局,二指敘事,三指體力,這三點,魯迅皆有所欠缺,他的架構與敘事能力,只能支撐其寫作中篇或短篇,至於體力,則屬下乘。



【文字功夫】蔡元培曾誇魯迅的文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多則影響文字的精煉,不可少一字,少則影響文字的清晰。這正符合我對文字的審美,一是精準,二是精簡。當然精簡過了頭,容易流於晦澀,這是魯迅文章不如知堂的一點。對此他亦有自知之明,在致許廣平信中,他曾評點錢玄同的文風,稱玄同之文,汪洋恣肆,使讀者覽之瞭然,最適宜表白意見。

徐梵澄曾談到魯迅文字功夫的淵源,認為受益於“治古學或漢學的傳統”。治古學,如編目錄、作校刊、加案語、為註解等,皆須簡單明白,有其體例,不可多言,文言如此,白話亦然,這等文字,如彈丸脫手,下筆即成。此外,魯迅早年有一段抄寫古碑的岑寂生涯,我以為這也鍛造了他的文風。若參照以書法,魯迅的文字,正可比魏碑。



【穩準狠】魯迅的文字,深得“穩、準、狠”三字真訣,試舉兩例:

“革命文學家風起雲湧的所在,其實是並沒有革命的。”(《革命文學》,刊於1927年10月21日)

“中國公共的東西,實在不容易保存。如果當局者是外行,他便將東西糟完,倘是內行,他便將東西偷完。而其實也並不單是對於書籍或古董。”(《談所謂“大內檔案”》,1927年12月24日)


羽戈

上學的時候就有感覺,魯迅的文章很難懂,總是話裡有話,而且,有很強的時代背景,不看課文下面的註釋,就讀不懂魯迅的真正含義。

當然也有人評價,魯迅的文章有鮮明的時代性,僅從文學角度評價,魯迅的文學水準不如同時期的梁實秋,周作人等。

在20世紀初的中/國,社/會黑暗,人民麻木,魯迅先生的作品真實而深刻地展現了那個時代的特點。

魯迅先生的作品,大多是具有批判性的。

魯迅先生心懷民生,面對黑暗的社/會現實他無可奈何卻又不甘於現狀,屢屢大聲的“吶喊”,在黑暗的現實面前“徬徨”,在“傍徨”中探索前行。

魯迅的小說,《傷逝》、《祝福》、《故鄉》等作品,就深刻批判和揭露了國民的劣根性,其獨特的審美價值與傾向也格外醒目。

《故鄉》是魯迅先生較為喜歡的一篇文章,1921年發表在《新青年》上,作品濃厚的鄉土氣息與飽滿的故鄉情深深地印在了每一位讀者心頭,從先生對兒時故鄉的優美圖景和幼時玩伴閏土的形象塑造上,我們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先生心中對家鄉、對夥伴、對美好生活的無比嚮往和懷念,無一處不閃爍著對美好生活的渴望。



魯迅是現實的思想者,他對這個世界的一切人和事物的態度,都是通過對它的冷峻剖析,通過審美情感進行傳遞。

魯迅的情感,是一種外冷內熱的情感,而這正恰恰說明,魯迅深深熱愛著這個國家,愛著這裡的人民。

魯迅的文章,越來越多地離開了課本,或許以後,瞭解魯迅,喜歡魯迅的人,會越來越少。


王俊傑猛

總體上看,“文章”的意義要大於文學。魯迅是漢語書寫藝術的現代代表。

魯迅是不願樂於與他接近者為黑暗的影所威脅所裹挾的,這是他不願見到卻無力去阻擋的;但他或許也想到,這對樂於與他接近者是有益的:你自己的力量只有依靠你自己在你自己身上去完成它搏擊的使命。所謂啟蒙,最本質的意義也就是如此。但魯迅最清醒的一點就是,骨子裡根本不相信它的成功。在《求乞者》 裡,魯迅狠狠地說:“我不佈施,我無佈施心,我但居佈施者之上,給與煩膩, 疑心,憎惡。” 可接下來又說:“我將得不到佈施,得不到佈施心;我將得到自居於佈施之上者的煩膩,疑心,憎惡。”在《過客》裡,老翁一再地說:“你不要這麼感激,這於你沒有好處。”而過客也這樣說:“倘使我得到了誰的佈施,我就要象兀鷹看見死屍一樣,在四近徘徊,祝願她的滅亡,給我親自看見;或者咒詛 她以外的一切全都滅亡,連我自己,因為我就應該得到咒詛。”魯迅在此後不久給許廣平的信中說:“同我有關的活著,我倒不放心,死了,我就安心,這意思也在《過客》中說過。”所以他的猶疑和自我憎惡便由此可以理解。但不禁要問,魯迅為何如此地害怕得到這些感激呢?這是不是和他急需復仇有關係, 是不是又和他的自我憎惡有關係?魯迅的害怕感激也許就是害怕自我的犧牲(其實就是復仇、啟蒙的另一種解釋)受到這些感激的阻礙,而得不到徹底, 被愛我者的眼淚、被要保存我的人的愛所阻礙。“在尋求中,我就怕我未熟的果 實偏偏毒死了偏愛我的果實的人”。所以竟至於“得到了誰的佈施”反而要“祝願她的滅亡”,繼而自己就該得到“咒詛”。這是一種多麼難以想象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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