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仲裁委合力撐起法律「保護傘」,靈武市法院爲14人追索薪酬24萬多元

5月16日下午,甘肅省14名農民工和代理律師趕到靈武市法院,為民事審判一庭法官送來錦旗“依事實伸張正義,據法律維護公平”,以表達法官幫助追回24萬餘元勞動報酬的感激之情。

2015年,南京某公司承包了神華寧煤煤制油和雙烴項目拍片工作。自2015年3月,來自甘肅的蘆某某等十幾人先後到相關班組從事拍片工作,該班組由蘆某某負責。公司與蘆某某班組對上月完成的工作量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經雙方簽字確認,以工作量確認實際片量核算工資。蘆某某根據班組每個人完成的工作量核算應得工資並提供給公司,由公司財務人員按照蘆某某提供的個人銀行賬號,向班組人員分別支付工資。後雙方因工資支付發生糾紛,2016年7月,蘆某某等人退出原告工作場地,公司尚欠蘆某某班組2015年2016年工資未付清。南京某公司以蘆某某損壞了公司設備為由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判決蘆某某賠償1.4萬元。蘆某某等14人向自治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支付工資27.5萬元。

自治區仲裁委經過仲裁審理,裁決南京某公司向蘆某某等人支付工資,南京某公司不服向靈武市法院提起訴訟。審理中,主審法官對14案進行了集約化審理,認為查明蘆某某等人完成的有效片量是關鍵。由於大部分證據都在仲裁庭審卷宗中,法院和仲裁委楊淑霞庭長充分溝通了案件事實,請求調取仲裁審理卷宗,楊庭長積極配合調卷,為查明案件事實提供了幫助。原被告雙方對2015年的片量和拖欠的工資均無異議,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2016年所完成的有效片量和工資額上。在仲裁委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主審法官認真核算片量,先後多次組織原、被告單獨或集中進行工資核算。除去幾名並未提起仲裁和訴訟的勞動者工資,法官認定南京某公司欠付蘆某某等人勞動報酬25.9萬元,但未能調解成功。因與仲裁委認定的金額及蘆某某主張的金額不一致,最終法院按每人主張的金額佔總金額比例的方式予以判決。

法院判決後,南京某公司不服,向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銀川中院開庭審理後,高效審結14案,二審判決均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蘆某某的委託律師與法官、南京某公司溝通,該公司提出將本案支付款抵頂蘆某某損壞設備一案賠償款後,再履行下剩款項。蘆某某等人表示同意,南京某公司將下剩的24萬多元支付到法院賬戶,14名勞動者終於領到了期盼已久的報酬。

這起糾紛的化解,是仲裁委、兩級法院、律師聯動化解勞動爭議的成功案例,是裁審銜接機制在審判實踐中的良性運轉的典範,為今後勞動爭議的化解提供了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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