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撥付一般分兩個部分,一是上級財政撥付的資金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撥付一般分兩個部分,一是上級財政撥付的資金,另一部分是本級財政列支。上級財政撥付的資金由上往下逐級撥付。本級財政低保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到民政部門專用賬戶上或按民政部門核實的人數、金額直接撥付到代為發放的金融機構。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撥付一般分兩個部分,一是上級財政撥付的資金

縣級民政部門將各街道(鄉鎮)應發放的低保資金通過銀行撥付到街道(鄉鎮)最低生活保障專用賬戶上。目前,低保資金的發放方式主要有社會化發放、民政和財政部門聯合設點發放和基層民政部門直接發放現金等三種形式。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撥付一般分兩個部分,一是上級財政撥付的資金

社會化發放是指由銀行代發到各保障對象的個人存摺。民政財政部門聯合設點是指兩部門設點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基層民政部門直接發放現金是由街道(鄉鎮)民政工作人員直接把現金髮放到低保對象手中。

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撥付一般分兩個部分,一是上級財政撥付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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