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各市最低工資標準排行:廣州同深圳差距縮小

中商情報網訊:截至7月1日,已有10多個省份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廣東時隔三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廣州最低工資突破2000元,達到2100元。深圳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比廣州高出100元。目前僅韶關等11城最低工資標準不足1500元。

本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深圳、廣州執行一類標準,深圳市調整為2200元/月,廣州市調整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二類標準調整為172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小時;三類標準調整為15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3元/小時;四類標準調整為14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11個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2018年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排行:广州同深圳差距缩小

據悉,2015年廣東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因週期較長,此次廣東各市最低工資漲幅較大。其中,廣州最低工資2100元/月,比2015年的最低工資標準高出205元。執行三類標準和四類標準的城市最低工資標準均上漲200元/月。此外,珠海同佛山、東莞、惠州實行統一標準,珠海最低工資標準僅上漲70元。佛山、東莞、惠州最低工資由1510元/月漲至1720元,增加210元。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和廣州最低工資標準差距縮小。此前,深圳最低工資比深圳高出235元/月,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深圳僅比廣州高出100元。

與企業工資指導線不同,最低工資標準被視為一項硬性指標,是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依法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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