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車險在4S店買好還是保險公司銷售員處買好?爲什麼?

皮帶123

額,您這位朋友應該跟你不熟。我建議不要在您朋友那兒買。

實際上4S店的保險業務也是與諸如人壽、太平洋之類的保險公司合作。本質上與您在您朋友處購買是一樣的。要說唯一的不同就是關於【保險的返點】不同而已。4S點都給你3000元+800的代金券了,第三年您朋友還給您3000元的保險報價....要知道,如果頭兩年沒有出險的話,次年的保費是逐額降低的,而不是越來越貴...當然,如果之前2年,您出了很多次保險那就沒有辦法了。第二,按您說所說,您朋友似乎也沒跟您談到保險的返點問題,看樣子就是直接把這部分的東西全給吃掉了,在沒出險的情況下還越來越貴...這可能不是真朋友,所以還不如去4S店去買。

值得一提的是,您的保險金額是3000多一點,按這個配比來看,肯定是隻買了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以及車損險,不然金額不會這麼低的。而這三種險保險公司並沒有什麼可以賺的:

  • 交強險定死的家用六座位以下固定950,家用六座以上固定1100。

  • 第三責也是如此,賠償金額從5~100W不等大約也是1000元左右

  • 車輛損失險,這個險種第一年是按基礎保費+購置價格X費率。之後的金額則是根據購置年限自動計算。如果車損想開低一點,只能是讓4S店給你車價發票開低一些(通過降低購置價格來降低金額),但是這也存在一個問題-----裸車價降低自然而然買二手的時候價格也會低了。

所以,如果按您的車險險種,在4S店和您的【表面兄弟】那買有什麼區別?


最後稍稍科普一下關於保險的問題。

  • 車輛必須投保的是交強險,其餘險種都是可以不用投保的

  • 推薦購買的保險類型及介紹:

  1. 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事故時,對於非駕駛員的第三者的損失。(第三者:在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險人或使用保險車輛的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外的,因保險車輛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下的人員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在車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保險公司是第一人,買保險的你是第二人,受害的則是第三者。
  2. 車輛損失險。這個是車險裡價格最高的一個險種,計算公式為:基礎保費+購置價格X費率。如果不買車損的話,出事故造成的車輛維修費是自己全額支付的...
  3. 盜搶險。顧名思義,被偷被盜被搶所賠付的。
  • 車損險不包括玻璃破碎,玻璃破碎如果想得到賠償必須單獨購買玻璃破碎險。
  • 各保險公司折扣通常為7折左右

以上,一般來講車價越低的就儘量少買,如果車價很高那就儘量多買一點。


無聊到巔峰

在哪買都一樣,只要是相同的保險公司,哪個便宜買哪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