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福建监狱正式发文建立履职保护机制,为民警这些行为容错免责

重磅|福建监狱正式发文建立履职保护机制,为民警这些行为容错免责

重磅|福建监狱正式发文建立履职保护机制,为民警这些行为容错免责
重磅|福建监狱正式发文建立履职保护机制,为民警这些行为容错免责

党的十九大以来,福建监狱紧紧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目标任务,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想方设法激励广大民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日前,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制定出台的《福建省监狱人民警察依法履职保护实施办法(试行)》,释放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也为充分调动民警队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激发广大民警担当尽责、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夯实筑牢了制度保障的防护网。

重磅|福建监狱正式发文建立履职保护机制,为民警这些行为容错免责

凝聚干事共识

重在建机制、树导向

创业维艰,奋斗以成。当前,我省监狱正处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以安全为底线、改造为宗旨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新时代我省监狱新一轮改革发展实现“六化”目标的关键时期,需要一大批“闯将”“尖兵”冲锋陷阵,也需要各级党组织当好他们的坚强后盾。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缺乏科学健全的执法责任追究体系,对执法责任的追究基本采用结果倒推、有责推定等方式,民警队伍中不同程度产生“8小时工作时间,24小时工作责任”“管的越多,责任越大”的思想困扰,存在履职主动意识不强、干事勇气锐气弱化的瓶颈问题。对此,省厅局党委高度重视。日前,邬勇雷厅长在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时,强调“要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对干警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错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建立履职保护制度,正是从制度机制层面入手,突出正向激励主基调,规范明确民警履职免责减责的原则、情形和结果运用,彻底解决民警执法无限责任认定问题,切实给干事者吃一颗“定心丸”,旗帜鲜明树立鼓励广大民警心无旁骛、义无反顾撸起袖子加油干,专心致志在本职岗位上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用人导向。

明确免责界定

让履职保护合理合规有保障

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区别对待,在科学制定民警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围绕“免什么责”“怎么免责”“免责之后怎么办”等问题,对履职保护范围、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责任性质怎么认定?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及挽回损失等要求,对民警的错误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认定责任性质。看动机,是因为客观条件造成的还是主观故意;看程序,是否经过科学民主决策、是否经过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看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改革方向,是否有党纪国法明令禁止、制度规定明确要求;看后果,有无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免责情形有哪些?围绕监狱中心工作业务,从决策部署、监督管理、执法履职、生产经营及后勤管理等五个方面,对单位、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发展中出现的失误或偏差,梳理细化为37种免责减责情形,特别是对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先行先试中的错误、推动发展中的过失和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法履职、办理刑罚执行案件、使用警械具和武器、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及罪犯疾病诊疗工作等情形的,视情予以容错免责或减责。

免责结果怎么用?对经认定免责减责的单位和民警,在平时(绩效)考核、年度考评、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提拔交流、职称评聘等方面不受影响或不作负面评价。对确需追责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问责。

坚持容纠并举

打造“容错、纠错、防错”完整链条

坚持容错免责和纠错防错同步并举,确保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帮助民警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在防错方面:坚持源头治理和抓早抓小抓预防相结合,注重建立健全各类制度规范,加强队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分析研判,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在纠错方面:对过错免责事件,启动纠错程序,采取约谈提醒、诫勉谈话、整改通报和发函提醒督办等方式,向有关单位或民警指出错误和问题所在,帮助分析原因教训,提出纠错整改要求,责成限期整改反馈。

在跟踪问效方面:坚持纠防并举、防范未然,对同一类型问题频繁出现的易错情形,进行针对性研究,找出易错风险点和问题症结并警示提醒,防止类似错误和问题重复发生;对工作中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及时剖析深层原因,强化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常态长效解决;对出现问题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拒不改错、对抗组织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审查处理。

加强权益保护

坚决向袭警、辱警者“亮剑”

坚持正向激励、澄清保护,建立执法尊严维护机制,维护执法权威,确保民警履职安全。

规范程序,固化证据。成立省局、监狱两级民警依法履职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按照免责纠错工作提前介入,当事人或单位主动申请、调查核实、评审认定、回复反馈、复议申述、情况备案等程序开展会审。大力推行电子执法台账和执法网络流程管理,落实日常执法证据收集和全程留痕制度,为民警履职保障提供纪实资料和固化证据,尽可能消除争议,赢得主动权。

澄清保护,消除影响。对民警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或利用信息网络等方式侮辱毁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通过谈心谈话、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有关单位的错误处理,及时恢复职务、名誉,给予经济赔偿;对被免责减责人员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的,视情给予岗位调整,并提供工作保护。

依法维权,撑腰打气。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坚决制止和依法严惩暴力袭警抗法等妨害民警执法履职行为,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帮助解决执法纠纷问题。对威胁伤害打击报复民警及家属的行为,及时提请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并视情提请司法救济。

来源 |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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