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瓊海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近日,瓊海市紀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這2起經典案例分別是:萬泉鎮文曲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陳武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2月,陳武在擔任萬泉鎮文曲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期間,文曲社區“兩委”幹部相互通氣,利用集體資金給社區“兩委”幹部違規發放獎金,7名社區“兩委”幹部每人領取2800元,共計發放19600元。2018年4月,陳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同時對其餘社區“兩委”幹部進行批評教育。相關違紀款已收繳;潭門鎮舊縣村委會夏造村小組組長李以和違規報銷並領取補助款問題。2015年9月,李以和擔任潭門鎮舊縣村委會夏造村小組組長期間,在村巷道硬板化建設竣工後,使用村小組集體資金支付村民出勤費等款項過程中,擅自決定將其個人監工費、油料費與村民出勤費一起報賬,違規領取補助共1200元。2018年3月,李以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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