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號有效期7年?
車速限制在20公里?
倡導佩戴頭盔?
……
電車黨們趕緊看過來
這些規定很可能即將開始施行
南寧《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即將重磅出臺
6月26日上午,南寧市法制辦召開《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專家論證會,9位專家對《條例(草案專家論證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提出修改意見建議。
《條例(草案專家論證稿)》共七章五十二條,包括總則、生產和銷售、註冊登記、道路通行,停放、充電與消防安全、法律責任、附則等七章。與會專家主要對電動自行車維修行業監管部門的規定、廢舊電池回收、有效期制度、最高時速、駕駛人年齡、是否佩戴頭盔、違法行為處罰等方面作了認真細緻的論證。
(網絡圖片)
對於電動車銷售和維修的監管,大部分專家傾向於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
另一個討論比較多的是有效期制度,《條例(草案專家論證稿)》設定兩種方案,即“電動號牌和行駛證的有效期為5年或7年”,專家對此各有看法。
而關於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還是20公里這一方案,大部分專家認為把最高時速定為20公里比較合適。
《條例(草案)》對強制戴頭盔或者倡導戴頭盔也給出兩種方案:
一是規定今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並係扣牢固;
二是倡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不做強制性要求。
與會專家傾向於選擇第二種方案。專家認為,按照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是不超過25公里,並要安裝車速提示音裝置。如果按照新國標的要求去騎行電動自行車,這樣的時速較為安全,是否佩戴頭盔可由市民選擇,不必做強制規定。
對於《條例(草案)》中第四十六條中,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的,停止其號牌和行駛證使用一個月這項規定,大部分專家表示該規定過於嚴厲,建議取消或者更換。
市法制辦表示,將充分考慮專家意見建議,對《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修改完善,強化管理措施的合法性、有效性,制定出一部具有南寧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規,使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新規強制實施後
大家騎起電動車來
可能就沒有“方便”了
但是從“安全駕駛”的角度出發
規定還是有合理之處的
畢竟生命安全與方便快捷孰輕孰重
想必大家還是能夠分得清的
行車安全還是第一位
方便交通也十分重要
兩者之間更應有一個平衡
你覺得呢?
來源 / 綜合930老友記、南寧頭條、南寧新聞、新聞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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