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历经近6年坎坷执行路 赔偿金分割纠纷案终执结

5月28日,辉县市民宋某某在辉县市法院领取最后一笔赔偿款100000元,这起因其丈夫意外亡故引发的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案,历经审理、执行近6年后终于划上了句号。

2012年6月24日,宋某某的丈夫房某二在某工地施工时发生工伤事故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包工头与房某的父母房某某、任某某就善后事宜达成协议,约定支付各项赔偿款660000元,该款项已被房某某、任某某领取。之后宋某某及女儿房某丽与公婆房某某、任某某就赔偿款分割发生纠纷,宋某某和未满一周岁的女儿房某丽(宋某某为法定代理人)于2012年7月26日向辉县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某某、任某某支付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444900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房某某、任某某给付宋某某83554.5元,给付房某丽164694.39元。2013年1月16日宋某某、房某丽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房某某、任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二被执行人限期给付申请人宋某某现金83554.5元,给付申请人房某丽现金164694.39元。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虽然获知被执行人房某某、任某某获得赔偿款但可能转移,经多次查找,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房某某、任某某依旧不履行执行款,由于房某某、任某某年老多病,无法采取拘留措施。在明知二人已将赔偿款领取,法院却查不出该款去向,申请人得不到赔付,对法院执行工作意见很大。后经执行法官多方努力查找,发现其大儿子房某大账户有资金异常流动,怀疑案款已被房某某、任某某转移其大儿子房某大名下,执行法官施压释法,告知房某某、任某某如不主动案款,法院将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此情况下,2014年3月27日,房某某、任某某的大儿子房某大作为担保人与申请人宋某某经协商达成还款协议,房某二自愿分期履行案款。协议签订之日赔付了50000元,并约定2014年、2015年、2016年每年年底前分别偿还50000元。但直到2016年12月31日,余款150000元均未按协议履行。2017年3月7日,鉴于房某大拒不主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在强大压力下,房某大从2017年3月10日起分3次向法院缴纳案款50000元。2018年5月底,房某大又向法院缴纳案款100000元,申请人宋某某在拿到执行款总计200000元后,同意放弃余款,本案终于执结。

河南辉县:历经近6年坎坷执行路 赔偿金分割纠纷案终执结

2018年6月7日,申请人宋某某专门来到法院,将写有“廉洁高效、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朱新昌的手中,对执行法官几年来不懈的努力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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