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砚山向3万余户群众发放“扶贫再贷款”

(通讯员 吴成林)近年来,云南省砚山县积极探索“扶贫再贷款+扶贫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全额贴息+10%零风险补偿”、“扶贫再贷款+高原特色产业+农户”、 “扶贫再贷款+创业就业+企业”等模式,向群众发放“扶贫再贷款”。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农户贷款31564户167600万元。

“扶贫再贷款+扶贫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即由企业向信用社申请扶贫再贷款,借款企业按照“每申请100万元贷款必须对应提供至少2个就业岗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原则,对招收贫困户长期或临时就业的扶贫企业提供扶贫再贷款支持,充分发挥企业产业辐射带动作用,每年就业岗位月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开发式、精准化、稳定性帮扶。2016年以来,累计使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24500万元,支持4家企业带动15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均增收14160元,直接支持40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

“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全额贴息+10%0风险补偿”模式,根据县扶贫开发局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由信用社向人民银行申请使用“扶贫再贷款”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农户发展产业,贷款金额户均5万元,期限3年,贷款利率4.75%,县财政全额贴息并承担10%0风险补偿,有效降低贷款风险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融资成本,提高农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积极性。2016年以来,为11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小额贷款”5487万元,减收利息110万元;为4686农户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贷款”20813万元,减收利息416万元;向40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再贷款”20300万元,减收利息406万元;发放“贷免扶补贷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等13000万元,减收利息260万元。

“扶贫再贷款+高原特色产业+农户”创新模式,利用扶贫再贷款结合高原特色农业带动农户发展烤烟种植产业。通过与县烟草公司对接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对烟农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利率,贷款利率执行1年期基准利率4.3%,每户贷款金额按栽种面积每亩不高于1000元放贷。带动辐射面较广,可以有效降低烟农资金成本,促进高原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实现特色产业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目的。目前,已发放烟农烤烟专项贷款2414户,金额2680万元。

“扶贫再贷款+创业就业+小微企业”模式,围绕精准扶贫主题落实创业就业政策,积极支持弱势群体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拓展了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新路径。2017年以来,累计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576笔5407万元;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529笔4371万元;发放“两个10万”微型企业培育贷款9户500万元;发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2笔400万元;发放“失业人员小额贷款”173笔28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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