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有個「毒俠」仗「檢」走天涯

法制網訊(通訊員 夏丹)一根登山杖、一個揹包,閒暇時分,她總是穿梭於各條野徑山道,挑戰新的高度,不拘一格、果敢堅毅;一身制服、一枚檢徽,穿上檢察藍,她周身散發出沉靜、冷冽的氣質,在各類案件中抽絲剝繭,用完美的證據鏈令嫌疑人認罪伏法。她,是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檢察院公訴局的一名員額檢察官,張雪梅。27年,她堅守公訴一線,年均辦案150餘件,件件都辦成鐵案,更是毒品類犯罪案件的“專業戶”,被同事們稱為“毒俠”。

與“毒”交手二十載

“這個案子有點問題,嫌疑人雖然承認購買,但是現場並沒有搜到毒品……”武進人民檢察院辦公大樓的411通常是最忙碌的一個辦公室。只要這天張雪梅不用開庭或提審,總是不斷有同事帶著毒品案件來請教。在武進檢察院,張雪梅是毒品類犯罪案件的標杆,幾乎是任何案件,她都能準確的判斷出是否能訴、訴幾次販毒。而這種“毒辣”的眼光,正是源於她二十年磨一劍的專注。

2000年初,毒品犯罪案件開始呈現趨勢,一年十幾件的案件量,又是以種植罌粟、吸食海洛因等案件居多,加上國家打擊力度大、證據要求低,嫌疑人反偵察能力也不強,因此每個案件的辦理“幾乎沒有難度”。張雪梅回憶,僅僅十年,毒品案件發展迅速,案件量增加了好幾倍,涉案人員也從本地小範圍擴大到全國各地,院裡為此成立了專案小組,她也成了其中一員。

“完全是硬著頭皮上。”張雪梅這樣形容那時的心情。相較於其他刑事犯罪案件,毒品案件涉及更多的司法解釋,入罪、量刑條件分得特別細,證據量往往又很少。而另一方面,經過幾年的發展,涉毒案件的嫌疑人反偵察能力不斷提高,承辦人卻還停留在“簡單案件”的階段,這對檢察官來說,無疑是個考驗。“別的能力不敢說,‘死磕’的本事我還是有點的。”張雪梅笑談,辦一個學一類,是自己“死磕”的笨辦法。毒品犯罪向網絡蔓延、人貨分離如何定罪、運用支付平臺的毒品交易等等,這些新型毒品犯罪手段背後的每一個司法解釋、最新會議紀要,她都反覆學習研究、積累更新,漸漸開始“樂在其中”,將每一次遇到的毒品犯罪新特點,分析梳理,撰寫各類論文,傳授經驗和體會。《如何進一步完善毒品案件中“特情偵查”方式》、《毒品案件證據特點》等多篇調研論文,在省市級刊物上發表,引起省市院各級部門的高度重視。她總結的毒品類案件證據要求及偵查審訊方法,不僅是公訴部門的辦案寶典,甚至被辦案民警彙編成冊人手一本。

我只信證據

“嫌疑人在她面前,只有兩種選擇,要麼沉默,要麼認罪,辯解?不存在的。”說起張雪梅提審毒品犯罪嫌疑人的一套本事,同事直呼“絕了”,再狡猾的嫌疑人,面對張雪梅竟然也只能敗下陣來。即使嫌疑人堅持不開口,她也有自己的一招——證據。

在一起孔某販賣毒品的案件中,公安移送的案卷顯示為兩起販賣毒品的事實,但孔某卻堅稱自己無罪,聲稱只是送給毒友張某等人吃的,並沒有收錢。而證據顯示的孔某手機中與張某等人多次的金錢來往,孔某則辯稱為借貸關係。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證據直接證明孔某販賣毒品的事實,案件陷入僵局,不少同事認為此案證據不充分,難辦。“不僅要定販毒,還要定他六次!”雖說是毒案專家,但張雪梅的這一番話,還是讓大家都捏了把汗。隨後,她立即讓公安機關補充證據。幾天後,新的證據徹底打消了所有人的疑慮。

根據張某的證言和辨認筆錄顯示,他與嫌疑人孔某之間沒有借貸關係。而公安機關出示的嫌疑人孔某和吸毒人員張某之間的通話記錄、基站位置與兩人毒品交易的地點與時間完全吻合。儘管言詞證據一對一,但是客觀證據可以佐證吸毒人員張某證言中的細節,也就從側面證實了張某證言的真實性。

開庭時,在張雪梅展示的完整證據鏈面前,孔某當庭認罪。法庭當庭宣判,判決孔某有期徒刑八年。

“辦理毒品案件,我只信證據。”張雪梅說,毒品案件中,證據量少,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況也越來越多,承辦人對證據的運用能力就尤為重要,儘可能的合法固定、收集、提取足夠量的證據,加以合理分析,聯繫案件細節,在各種證據中尋找其關聯性,那麼每一個看似單獨的證據就會發揮出成倍的作用,這樣一條完整的證據鏈,就是法庭上最鋒利的武器。

從“案情”到“人性”

全市首例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案,首例跨省販毒團伙案件……每年毒品類販毒案件百餘件,張雪梅辦理的就佔了其中的80%。她說,案件辦的越來越多,對待毒品案件的心態,漸漸的就從“喜歡辦”變成了“不想辦”。

2013年,一樁11人販毒團伙的案件令她至今難忘。嫌疑人朱某被抓獲時才33歲,同時被捕的還有朱某的母親和他的妻子。“我媽吸毒,我也跟著吸,沒錢了就開始販毒。”問及販毒原因,朱某的回答令人震驚。原來,十多年前,僅二十歲出頭的朱某就在母親的“耳濡目染”下接觸毒品,很快就彌足深陷,多次因販毒入獄。2011年刑滿釋放後,朱某再婚,卻並沒有在毒品犯罪的道路上停止腳步,甚至鼓動妻子一起加入,一個正常的家庭變成了真正的“毒窩”!為了能有足夠的資金購買毒品,朱某與母親、妻子一起,召集了一批人開始販毒。2013年底,朱某等人的販毒團伙被抓獲時,僅7個月時間,他們販賣毒品達到9300餘克,其中朱某全案參與,最終被判死刑,其母親被判11年,妻子被判7年。一家三口鋃鐺入獄,唯剩下一個只有2歲的孩子無人照顧!

“毒品犯罪對這個國家、社會的危害特別大,這種危害是在無形之中成幾何倍增長的,所以我常常在想,我不僅要從嚴辦案,更要努力‘不辦’這種案件,實現‘天下無毒’。”許是常年挑戰野爬造就了性格情懷,張雪梅身上總是透著股俠客風範,“武功高強”、心懷天下。二十多年堅守辦案一線,各類毒品犯罪案件造成的悲劇和危害,令她感觸深刻,從嚴辦案固然能夠打擊犯罪,但是如何從根源上減少毒品犯罪、遏制毒品流通,卻一直是個縈繞在她心頭的問題。辦案之餘,張雪梅會更側重對案中人的關注:為什麼吸毒?又為什麼販毒?吸毒人員的生活習慣、家庭關係是什麼樣的?復吸的原因是什麼?提審期間,她總會向每個嫌疑人這樣提問,並仔細記錄,整理分析。今年6月,她還與同事一起專程來到戒毒所,針對吸毒人員復吸率、吸毒人數增加量等情況進行調研,著手撰寫論文。

“以案辦案,你永遠只能追著案子跑,但瞭解案件背後‘人’的故事,卻可以分析吸毒、販毒這個群體,走在案件的前面。”她深知,憑藉一人之力,很難改變毒品犯罪的現狀,但她堅信,在這條路上,定會有許許多多個如她一般的檢察人共同堅守,實現法治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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