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拟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公示

据了解,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环保厅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根据文件精神,本着自愿申报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考核把关相结合的原则,收到崇义县、浮梁县、湾里区、铜鼓县、井冈山市等5个县(区、市)的申报文件和材料。

通过省环保厅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认为:在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工作中,吉安井冈山市、赣州市崇义县、景德镇市浮梁县、南昌市湾里区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推进措施扎实,建设成效显著,故拟向生态环境部推荐这4个县(市、区)进行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

根据有关要求,该厅现将举报电话、邮箱、地址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取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对上述4个县(市、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公示日期:2018年6月29日—7月5日,举报电话:江西省环保厅生态处,电话(0791)86866601(兼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邮政编码:330039。

据悉,2017年9月,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名单中,宜春市靖安县、抚州市资溪县及上饶市婺源县三个县,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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