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住宿等行業開具發票的要求及認證抵扣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對增值稅發票的開具做了明確規定。下面為大家介紹幾個常見行業的開具發票的要求及認證抵扣問題。

一、餐飲業

餐費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答: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餐飲服務適用6%的稅率。購進餐飲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所以交際應酬的餐費、娛樂費全都是不能抵扣的,即使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行。因此建議最好不要取得不能抵扣的進項發票。如果納稅人取得不能抵扣項目的專票(如餐飲專票),建議先認證後進項稅額轉出。

餐飲、住宿等行業開具發票的要求及認證抵扣問題

二、住宿業

1、超過起徵點的住宿業納稅人才能自行開具專票。

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住宿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主管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2、住宿業專票和普票的區別。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的企業員工出差住酒店,可以選擇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回單位進行財務報銷;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員工出差住酒店,應向酒店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

3、 住宿與餐飲費能開在同一張發票上嗎?

可以開具在一張發票上,但是不建議這樣做。因為對於一般納稅人,因為出差發生的住宿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餐飲、娛樂等不可以抵扣,在發票認證後必須將餐飲、娛樂部分的稅額做進項稅額轉出。

餐飲、住宿等行業開具發票的要求及認證抵扣問題

三、運輸業

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註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四、勞務派遣

一是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的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辦法的,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金額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按5%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選擇差額納稅),納稅人也可以去辦稅服務廳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是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選擇全額納稅)。二是未選擇簡易計稅辦法的,按適用稅率6%(/徵收率5%)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建築業

一是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辦法,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開具10%專用發票,申報時扣除差額,將餘下的8%進行申報。二是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辦法的,全額開具3%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申報時扣除差額。同時發票備註欄要備註施工地點、名稱等。

如何申報:以一般納稅人為例,將預繳的稅款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第28欄分次預繳稅款。

餐飲、住宿等行業開具發票的要求及認證抵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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