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檢察理念縱橫談」趙志剛:以「法治產品」觀念引領改革

「新时代检察理念纵横谈」赵志刚:以“法治产品”观念引领改革

最高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主任 趙志剛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從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從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著眼,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出“法治產品”“檢察產品”觀念。特別強調,“要深入思考如何從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需求上來謀劃檢察工作的發展,從供給側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

理念一新天地寬,“法治產品”觀念對全國各級檢察機關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都有具體且深刻的影響。既是從有到優,對檢察工作認識論的精準概括,通過明晰“法治產品”的管理者、生產者、需求者,為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奠定理論基石。也是從優到強,對新時代檢察實踐提供方法論指引,通過加強平安中國、法治中國、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高質量完成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主要任務。

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明確“法治產品”的管理者。商業產品的管理者是公司中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產品生產銷售要嚴格對董事會負責,管理者是第一責任人。檢察產品的管理者是黨委、人大和各級檢察機關黨組書記、檢察長,檢察產品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同樣要對黨委、對人大負責。檢察長要擔負起檢察“法治產品”的主體責任。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確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

檢察機關是黨領導下的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和司法機關,講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關鍵少數要發揮關鍵作用。

➜要按照憲法規定,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彙報工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要嚴格執行《政法機關黨組織向黨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規定》和最高檢關於貫徹落實《政法機關黨組織向黨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規定》的實施細則,把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作為重要政治責任,重大事項及時彙報黨委主要領導同志,積極服從同級黨委政法委統籌部署。

要以科學的權責認識,明確“法治產品”的生產者。按照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正是生產者的抽象勞動創造了商品的價值。農業產品的生產者是農民,商業產品的生產者是工人。檢察產品的生產者是檢察官和檢察輔助人員,是檢察官應用法律知識、辦案經驗完成法治產品檢察環節的生產、加工、校驗和修正。司法體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就是突出法官、檢察官在司法辦案中的主體地位,明確檢察官責任,完善檢察辦案組織,探索推進檢察官權責利相統一。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指出,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要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保證法官、檢察官做到“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

➜新時代對檢察隊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不斷提升專業能力、專業素質,培育專業精神。

➜不僅要做公正司法的“工匠”,更要做推進社會主義法治的“大師”,在全面依法治國戰略中貢獻檢察力量。

要以深刻的使命擔當,明確“法治產品”的需求者。商業產品的消費者是所有可能購買、使用該類產品的客戶,“產品”好不好,能不能賣出去,會不會有“回頭客”,評價的權利在消費者手中。檢察產品的需求者狹義上包括法律規定由其受理的案件的當事人、訴訟參與人等;廣義上包括全體公民。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人民檢察院必須對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從人民長遠的、發展的利益去謀劃檢察工作。

➜檢察機關能為人民群眾提供的產品,不僅僅包括看得見的批捕決定書、起訴書、抗訴書等;還包括釋法說理、新聞宣傳,法治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

➜歸根到底,要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礎上,潛移默化地助推提升全社會法治水平和公民法治素養,讓法治精神深深沁入文化基因和民族血液。

“法治產品”觀念蘊含著法律監督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宣傳智慧、科技智慧。檢察事業的發展不能有“等、靠、要”思想,法律監督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要基於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憲法定位,在供給側思考如何能打造過硬隊伍,聚焦檢察主業,發揮監督作用,為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和適應性改革提供一種新視角、新思路、新路徑。根據初步的學習體會,打造“更優質的法治產品”至少需要把握三個要點:

一是明確方向,堅持以辦案為中心。“法治產品”的核心就是辦案,只有把案件辦好了,才能讓人民群眾切切實實地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享受新時代的美好生活,真正體現出法律監督的價值與意義。

二是更新理念,形成新型監督關係。檢察工作是“法治產品”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實現雙贏多贏共贏,就要準確把握檢察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司法屬性,科學看待公檢法司刑事案件辦理的證據標準差異,積極發揮職能作用,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爭取取得更佳的辦案效果。

三是培育專家,打造過硬檢察隊伍。提升辦案質量效率,關鍵靠檢察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要創新檢察教育培訓形式,完善實訓模式,強化檢校合作,提升培訓實效。要深度應用現代科技,為法律監督插上科技翅膀,讓司法辦案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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