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總隊總隊長楊國宏——解讀《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若干意見》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杨国宏——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中國消防雜誌社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杨国宏——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讀刊

《中國消防》雜誌2018年第六期出刊,這一期雜誌中刊登了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 楊國宏一文——《浙江省出臺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若干意見》

嚴格履行法定責任 堅決打贏消防安全翻身仗

——解讀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若干意見》

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 楊國宏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杨国宏——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4月28日,袁家軍省長主持召開省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聽取消防安全工作彙報,審議通過了《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若干意見》(下稱《若干意見》),於5月9日正式印發。這是新的歷史時期浙江消防事業發展過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有利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進一步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實現我省消防安全秩序根本性改善、綜合治理水平全國領先的目標。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杨国宏——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順應新時代公共安全形勢的新要求

黨的十九大報告對健全公共安全體系作出了重要部署。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老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社會關注度極高。浙江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萌發地,有責任也有能力為建設平安浙江、打造平安中國示範區創造良好穩定的消防安全環境。

習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間,一直都高度關注消防安全工作,每年接見消防官兵代表,帶隊檢查消防安全,2005年1月15日在省公安消防總隊報告上專門作出重要批示:全省各級要更加重視消防工作,全面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要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要認真做好消防安全重點檢查和治理,切實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全省消防部隊要再接再厲,認真履行職責,不斷提高業務素質,為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建設“平安浙江”作出積極的貢獻。到中央工作後,就公共安全和安全生產工作又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

這些年來,我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特別是消防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終將消防安全作為保障與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省委連續14年將消防安全納入平安浙江建設,省人大頒佈《浙江省消防條例》,省政府出臺《浙江省消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連續掛牌督辦了15批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區域)。近十年來,各級消防部門先後部署開展了居住出租房、高層建築、“三合一”場所和電氣等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年均督改隱患超140萬處,年均火災亡人數從前五年的216人降到了95人,平均降幅大於沿海經濟發達省份,消防安全形勢穩中向好;消防部隊每年接警出動9萬餘起、搶救群眾2萬餘人、保護財產價值數十億元,先後有7名官兵在滅火救援戰鬥中壯烈犧牲,出色完成了麗水蘇村山體滑坡救援、衢州氯硅烷生產裝置火災撲救等急難險重任務,G20杭州峰會消防安保工作得到了中央領導同志的高度肯定。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有了新期望,對公共安全的可預期性、可持久性期盼更強烈,還希望在社會治理上有更多的發言權。相比之下,我省消防工作仍存在短板,火災防控壓力居高不下,尤其火災多發勢頭仍未徹底遏制,全省火災總量、亡人數和經濟損失數長期在高位運行,迫切需要一個高規格、強有力的抓手來全面推進。去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就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作出了全面、系統、具體的規定,也為我省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重大契機。

對此,省領導寄予殷切期望。車俊書記在全省建設平安浙江工作會議上強調,針對我省火災事故上升較快的問題,公安消防等部門要牽頭打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袁家軍省長在省政府常務會議上指出,必須緊緊圍繞全省火災總數、死亡人數大幅下降的目標,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堅決打贏我省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和攻堅戰。《若干意見》緊盯打好翻身仗,從我省實際出發,著力在“防”上下工夫,堅持預防為主,強化源頭治理,完善責任體系,明確了政府、部門、社會單位三個層面的責任,風險隱患管控和基層基礎建設兩個方面的要求,以及一系列具體配套任務,如2018年,督辦一批重點鄉鎮(街道);2019年,完成所有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落實消防安全經理人和樓長制;2020年,掌控出租房(民房)消防底數,有效管控重點區域風險隱患……可以說,《若干意見》的出臺,體現了省委、省政府集中力量打贏公共安全風險化解攻堅戰的堅定決心和意志。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杨国宏——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繪就平安浙江藍圖的消防安全篇章

如果說國辦《實施辦法》是“十三五”期間我國消防事業發展的“總綱”,《若干意見》就是我省貫徹落實“總綱”的具體細則。作為配套文件,它與國辦《實施辦法》一脈相承,涵蓋了“加強組織領導、細化部門消防工作職責、強化單位主體責任、完善常態化火災風險管控機制、改進消防基礎工作”五個方面內容,是新時代我省深化推進平安浙江戰略的重要拼圖,也是打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的具體載體。

明確政府責任。在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上,《若干意見》強調,“市、縣級政府要結合職責和實際,制定本地區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具體辦法”,要求各地完善會議研究、督查檢查等工作機制,健全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在強化政府領導的責任上,《若干意見》明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同時明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真正將“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落到了實處。

集聚部門合力。《若干意見》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在國辦《實施辦法》基礎上,結合部門“三定”方案,分別對專業部門職責、行業系統管理和支持保障三個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方面,切實發揮好消防專業部門職能作用,認真履職盡責,按照“放管服”要求,加強日常管控,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另一方面,進一步細化行業系統消防管理職責,增加了經信、教育、人力社保、民族宗教、監獄管理、規劃、綜合行政執法、商務、體育、旅遊、郵政、電力等12個部門的職責。同時,還規定了各地政府要對新興行業和領域,及時研究確定消防監管主體,從制度上消除“三不管”現象。可以說,各個行業、部門、系統如何抓消防工作,在《若干意見》中都能得到解答。

強化單位防控。社會單位是火災防控的主陣地,也是重點、難點、風險點。《若干意見》專門就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作了規定,從日常消防管理、多產權多業主建築物消防安全責任、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國有企業帶頭做表率四個方面提出了要求,強調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同為第一責任人,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加強全過程全方位管理。落實新員工上崗前培訓、全員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落實更嚴格的自我管理措施。

完善常態管控。《若干意見》堅持對症下藥、因情施策,就加快建立常態化火災風險隱患管控機制、推進重點領域和火災高危領域消防安全治理作了具體部署,努力對風險隱患做到百分百管控,確保零死角、無盲區。高層建築方面,建立風險隱患清單,明確責任單位、隱患內容、整改期限、監管部門,明確對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消防設施缺失損壞、佔用消防車道、登高場地等情況的整治措施;出租房(民房)方面,明確對違法建築、合用場所、“通天房”、集中連片居住出租房的處置對策;鄉鎮(街道)方面,省、市、縣緊盯重點分級督辦,督促落實消防工作職責;電氣方面,推廣使用智慧用電技術,加強電氣火災防範,將消防安全納入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危化品和燃氣方面,完善監管責任體系,強化聯合執法。此外,《若干意見》還要求各類人員密集場所,以更高標準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最大限度遏制群死群傷火災發生。

改進基礎工作。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於省內外火災事故教訓和兄弟省份經驗,《若干意見》提出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小型微型消防站、應急處置能力、智慧消防建設和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要求,強調要落實鄉村振興和城市安全發展要求,加大消防經費投入,強化消防安全源頭管控。同時,不僅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大力發展社會消防力量,形成火災等災害事故救早滅小“先遣隊”,也強調專業部門的重要性,提出依託消防部隊建立災害事故專業處置隊伍,更好地發揮應急救援“主力軍”“國家隊”的作用,更好地融入新時代應急管理大趨勢。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杨国宏——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以問題導向和創新思維指引消防安全工作

《若干意見》始終將“秉持浙江精神,幹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的要求貫穿全篇,在全面總結浙江消防工作長期實踐,尤其是“十二五”以來經驗做法的基礎上,以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為牽引,積極回應新時代新矛盾,認真研判新形勢新任務,主動適應新挑戰新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創新措施,將個性和共性、理論和實踐、繼承和發展巧妙地融為一體。

針對各地政府和行業系統部門普遍反映我省現行消防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對消防安全責任的規定不夠具體,針對性和操作性還不夠強等情況,《若干意見》緊扣責任制落實主線,對國辦《實施辦法》內容作了深化,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領導責任、行業部門系統監管責任和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特別是對多產權、多業主建築物,要求明確各主體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承包、租賃或委託經營、管理時應在合同中明確消防安全責任,消除了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灰色地帶”。

針對我省消防安全工作中暴露出的“最後一公里”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等反映強烈的問題,《若干意見》作了正面回應,研究提出了具體措施。比如,對存在突出問題、重大隱患和火災事故高發的,堅持屬地原則,由各級政府“認領”,掛牌督辦,明確責任,及時治理銷號;對消防力量覆蓋的薄弱區域,明確“對消防基礎設施缺損的城鄉老舊小區,逐步實施增配改造”“優先在商業區、老舊城區、歷史街區和消防專業力量不足區域建設小型消防站,按標準建立社區、單位微型消防站,實現社區全覆蓋”;對“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築、人員密集場所、出租房、電氣等重點區域、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不僅提出了整治對策,還列出了整治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清單,將“治標”與“治本”結合起來,切實解決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若干意見》重視消防社會治理方法和手段創新,專門規定要大力培育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隊伍,激活和規範消防服務市場,加強行業單位消防安全協作和自律,加快消防誠信體系建設,更好地適應新常態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同時,積極擁抱智慧社會大潮,大力推行智慧消防、智慧用電等現代管理方式和技術手段,建成應用省、市及重點縣(市)智慧消防大數據平臺,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理論、課題研究和技術裝備研發,實施消防安全領域“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為新時代浙江消防事業發展提供新動能。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杨国宏——解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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