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二十三个不准,安全无小事

牢记二十三个不准,安全无小事

安全无小事,做到“二十三个不准”

1.不准孩子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孩子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牢记二十三个不准,安全无小事

6.不准孩子盲目下水施救;

牢记二十三个不准,安全无小事

7.不准孩子在公路、铁路、交叉路口违规骑车、行走、追逐、逗留;

8.不准孩子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

9.不准孩子乘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出行;

10.不准孩子乘坐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出行;

11.不准孩子食用发霉、变质、过期的食物;

12.不准孩子食用“三无”食品;

13.不准孩子在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的气候环境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的环境逗留、玩耍;

14.不准孩子私自拆接电器、电线;

15.不准孩子带火种到易燃易爆场地场所玩火;

16.不准孩子参与救火;

17.不准孩子欺凌他人和打架斗殴;

18.不准孩子沉溺于网络、游戏、出入网吧、歌舞厅;

19.不准孩子涉酒涉赌涉黄涉毒吸烟;

20.不准孩子轻信网上信息和外出会见陌生网友;

21.不准孩子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

22.不准家长盲目给孩子选择学科类校外辅导班;

23.不准孩子到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参加兴趣特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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